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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年查冒赈案清官怎会被害

2019-12-13 08:42阅读:
嘉庆年查冒赈案清官怎会被害
嘉庆年江苏抚署候补知县李毓昌画像 (图源网络)




嘉庆年查冒赈案清官怎会被害



嘉庆十三年(1808),江苏淮扬大水,嘉庆帝“不惜数十万帑金,赈济灾民”。然而,山阳县令王伸汉冒开饥户,领赈银入私囊。当时,受上司委派的试用知县李毓昌到山阳县查赈。
李毓昌,新进士,“以清白自矢”。嘉庆十三年以即用知县分发江苏抚署候缺,榜下以后候补知县用,当年他便被派往山阳查赈。李毓昌亲自分办四乡的查赈事宜。他于戊辰九月到任后,不顾鞍马劳顿,即率人役赴乡间住户核查户口分发赈票,每至一村必亲临民户造册,注照老幼人数,勘验受灾程度既有无漏赈和冒领现象,至十月即复查二乡毕,将所查出的王伸汉借放赈之机贪赃枉法、克扣赈银之事俱
清册欲上禀淮安知府。
王伸汉知道后非常害怕,请出淮安知府王毂说情,遭到拒绝。王伸汉又向李毓昌提出分赃以阻止他告发,李毓昌廉洁自励,坚不应承。在李毓昌离开山阳前,王伸汉置酒饯别。当晚,李毓昌暴卒于公馆。淮安府知府王毂来验尸,见尸体口中还在流血,竟然不去深究,以尸体颈上有绳子痕迹,以自缢身亡报案并棺敛。
嘉庆十四年,李毓昌叔父李泰清赶来山阳县,见遗衣有血痕,心生疑窦。他经过密访听到坊间传闻,于是马上赴京,以身死不明向都察院控告。嘉庆帝闻讯,命山东巡抚吉念将棺材提到济宁检验。验尸后发现李毓昌口内有血痕,骨头青黑,确认中毒而亡。吉念立即下令捕获李毓昌的五个长随严讯,案件便真相大白:王伸汉指使家奴与李毓昌的长随合谋,在饯别晚宴上毒死了李毓昌,并伪造自缢现场。
嘉庆帝听到案件结果后大怒,称其乃是“从来未有之奇”的怪事,遂下令将王伸汉立斩,王毂立绞,害人的家奴、随从极刑,两江总督铁保夺职遣戍,江苏巡抚汪日章撤职。嘉庆帝并亲自作《悯忠诗》,褒扬李毓昌。
这桩被称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冒赈大案”,在清代著名史学家赵翼的《檐曝杂记》中有详尽记载,原袭礼亲王爵昭梿等史家著作中对此也有所记载。《清史稿•仁宗本纪》记载,此案中的淮安知府王毂之所以不惜性命地替王伸汉掩护,是因为得了他2000两银子的贿赂。
李毓昌怎会被害?很明显在于他的清廉,在于他有意无意地对抗了官场的潜规则。昭梿在《啸亭杂录》卷八《李毓昌》一文很透彻地说:“查核故事,凡委员往,漫不省察,惟心其陋规而已。”讲的就是这个原因。
当时的赈灾中,“猫腻”太多,《檐曝杂记》卷六《冒赈大案》中记录了“放赈”中官吏们的冒赈贪污行为。按理,放赈并非难事,有一套既定的工作程序。其一“多设厂座”,各处设有放赈处,当地人就地领赈,避免外乡人冒领。其二“限以升斗”,限制赈灾粮食数量,防止奸民囤贩。如仓穀不足,则买运以续之。其三“开报饥户”,在一州县之内各乡的村镇聚集之所,将飢户姓名、人口多寡、赈期时间等分贴公布,使人人皆得见之。这样,地方官就不可能虚报灾民,虚领赈粮。然而,“放赈时,虽有委员监放,既赈后亦有委员覆查,然官吏不肖者多,或徇隐,或分肥,终属有名无实。”可怕的是,冒赈已成“常规”,不冒赈反而成“异类”。
史书记载,山阳知县王伸汉探知李毓昌即将告发他后,私设酒宴殷勤相待,并软硬兼施地相劝道:“公初为官,不知做官的诀窍,日赴茅舍,访贫问苦,天寒地冻,过于劳累,可谓慕虚名而失实惠,实非为官道,望公三思。”
王伸汉这番话道出了官场陋规要害:所谓“官道”,即是不要“慕虚名而失实惠”。当时,李毓昌听罢当即严词相驳:“今岁某赴科场,皇上所命题,即以德本财末为言。某虽不肖,敢欺君纳贿耶?明日并以此禀诸制府可也。”李毓昌不受贿还要告发王伸汉,当然要遭杀身之祸了。李毓昌受委查事,在别的官员看来是捞钱的大好时机。当时的官场形势,要钱是常规,不要钱是越轨。陋规是不合法的惯例,但众人习以为常,几乎成了合法的东西。如果有人要打破陋规,官场就会顽强的抵抗,李毓昌之死就是因为他不依陋规办事而遭到杀身之祸的。




嘉庆年查冒赈案清官怎会被害
(上图)山东即墨市李家营村李毓昌墓/嘉庆帝亲制的《悯忠诗三十韵》碑石
(下图)电视剧《淮安奇案》剧照/淮剧《李毓昌之死》剧照




所谓“陋规”,就是衙门中历来相沿的收受各种名目馈赠规礼的不良成例。清代的陋规问题,是当时官场的一大突出现象。从督抚、州县官以至衙门吏役,办事普遍收受“好处费”。他们在陋规问题上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他们是馈赠者,殷勤贿送朝中要人及上级官吏,目的是找靠山、辟门径、得奥援、谋升迁,寻找政治庇护,这是封建官僚政治中人身依附关系的产物。另一方面,他们分别担任一定的官职,掌握一定的权力,接受下属的馈赠是理所当然的事。于是,委任必酬,到任必谢,节寿必礼,一切陋规,缺一不可。无馈赠则不能办事,有馈赠则诸事顺畅,上下相安。在来来往往中绝大多数人都从中牟利,得到相应的好处。
如果说,清朝前中期因吏治相对清明,地方官吏借陋规以补养廉俸银之不足,尚不致造成对社会的危害的话,那么,清朝中后期因吏治流于放纵,陋规已成泛滥成灾之势,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史家将溢于陋规之外的科敛称之为“极弊”,说明官场已是贪贿横行。积重难返了。一个县令胆敢“冒开飢户,领赈银入己”,当被人揭发时,甚至下毒害命。一个知府胆敢收受贿金,包庇下属,谎报案情。清官李毓昌之死,标示着吏治的严重败坏,官场的龌龊不堪。
嘉庆帝在位二十五年,为挽救清朝颓败之势,曾大力整饬内政,共查处包括和珅以及江苏三阳知县王伸汉毒杀查赈委员李毓昌案等官员侵贪案件十余起,处决包括总督、巡抚、吏部满吏书、布政使、刑部侍郎等首犯九人。在查处江苏冒赈大案后,嘉庆帝亲自批示,惩处了涉案官吏和查赈大员,还谕旨追封加赏李毓昌为知府衔,照知府例赐恤,并亲赐《悯忠诗》五排三十韵,捐资一千余两在李毓昌墓前修御制悯忠诗碑楼以褒节。这些举动无非是表明朝廷整饬内政、反腐倡廉的决心。然而,嘉庆毕竟还是失之过宽,屡谕“下不为例”虚声恫吓。这对于在潜规则横行的官场积习成性的贪劣官员来说,早已失去了震慑力而变得无济于事。所以,无论嘉庆如何“舌敝唇焦”、“随笔泪洒”,也难以收敛贪吏们惟利是图的本性了。
当整个社会陋规盛行,送礼者、受礼者、敲骨吸髓者,行之合法,受之当然,心安理得。清廉者,不送、不受,反而是傻子、反而是官场异类。“属员以夤缘为能,上司以逢迎为喜”,“科敛溢于陋规之外”,这个王朝真是走到了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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