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人家大美女主动给咱扔了根橄榄枝过来,咱还不赶紧接着?
彼此这么一“眉来眼去”,就揭开了友情的序幕。

(嘿嘿,这个,这个,温柔,,,
有待探讨哈!大律师也有看走眼的时候啊!
)命名我为生活委员,可惜我这个生活委员实在太忙,到现在为止都没尽过啥责任和义务。汗!
看了兔子窝里朋友们发的小兔子生日聚会的图片,虽然远隔千里之外,仍然能够感受到当时的热烈气氛和温馨动人场面。以后等我回京后将功补过,到我家过组织生活哈,小兔子饭团一人一个!

而小兔子和我家帅哥的表弟居然是北大法律系的同班同学,而且还是好朋友,帅哥表弟是班长,小兔子是团支书!这两个人当年经常在一起合伙“诈骗”系里的奖学金,然后带着全班同学大吃大喝!多好的班干部啊!赞一个哈!







有一天,我刚回家。打开电脑,就看到博客留言评论和我的电子邮件里写满了这么一句话:“菁菁,我有急事找你,我今天无论如何也要找到你!”我的天,发生了什么事了,大律师这么心急火燎地找我,一定是大事!一个越洋电话打过去:“露露啊,你找我?”然后就听那边一个高亢洪亮,无比兴奋的女高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