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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明世宗均有一次杖死十余人的记录:明代自创刑法之廷杖

2020-07-02 15:08阅读:
作者:史遇春
明武宗(朱厚照)正德十四年(公元1519年),因为谏止皇帝南巡,舒芬、皇巩等一百四十六人被处以廷杖之刑。
此次廷杖,被活活打死者十一人。
关于此事,《明史》卷一十六·本纪第十六《武宗纪》有详载:
正德十四年(公元1519年)春,正月丙申(初一日),明武宗在太原。甲辰(初九日),朝廷改定经占卜选定的郊祭日期。壬子(十七日),皇帝启程返还宣府。
二月壬申(初八日),皇帝到达宣府。丁丑(十三日),明武宗为自己加号为“太师”,并谕告礼部“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太师镇国公朱寿将巡两畿、山东,祀神祈福,其具仪以闻。”
[总督军务的威武大将军、总兵官、太师、镇国公朱寿(都是明武宗为自己加的头衔,连自己的名字都改掉了,真是个奇葩啊!)将要巡幸两畿、山东,并进行祀神祈福的典礼仪式,按照程序,告知礼部,着该部做好准备。]
三月癸丑(二十日),因为谏止巡幸,兵部郎中皇巩等六人被下入锦衣卫大狱;修撰舒芬[正德十二年(公元1517年)状元]等一百零七人被罚跪在午门外五天。金吾卫都指挥佥事张英自戕以谏,被卫士夺取白刃,自戕未死,后被鞫治,廷杖而死。乙卯(二十二日),寺正周叙、行人司副余廷瓒、主事林大辂等三十三人被下入锦衣卫大狱。戊午(二十五日),廷杖舒芬等一百零七人于阙下。
夏四月,戊寅(十五日),廷杖黄巩等三十九人于阙下,先后被活活打死者十一人。
明武宗、明世宗均有一次杖死十余人的记录:明代自创刑法之廷杖
武宗无嗣,死后,由明宪宗之孙、明孝宗之侄、兴献王朱祐杬之子、明武宗堂弟朱厚熜即位,是为明世宗。
明世宗即位后,欲追封其亲生父母的尊号,但首辅杨廷和等旧臣要求他改换父母,从而引发了长达三年半的大礼议之争。
明世宗嘉靖三年(公元1524年),群臣争大礼,廷仗丰熙等一百三十四人,被活活打死者十六人。
明武宗、明世宗均有一次杖死十余人的记录:明代自创刑法之廷杖
明世宗中年以后,严刑峻法,即便是大臣,也难免被刑罚鞭笞受辱:
宣大总督翟鹏、苏州巡抚朱方因为提前撤防,被逮押廷杖;
宣大总督郭宗皋、大同巡抚陈燿因为敌寇进入大同,被逮押廷杖;
刑部侍郎彭黯、左都御史屠侨、大理卿沈良才因为议定丁汝夔案件缓慢,被逮押廷杖;
戎政侍郎蒋应奎、左通政唐国相因为子弟冒功,被逮押廷杖;
其中:
朱方、陈燿直接被打死在杖下;
彭黯、屠侨、沈良才等被廷杖毕,还让他们继续处理事务。
明武宗、明世宗均有一次杖死十余人的记录:明代自创刑法之廷杖
因为正旦朝贺,六科给事中张思静等惹怒明世宗,全都朝服廷杖,天下为之惊惧。
据《明会要》卷三十七《职官九·六科》载:
嘉靖三十三年(公元1554年)春,正月壬寅(初一日),因贺表中失抬“万寿”字样,下诏锦衣卫逮押六科给事中张思静等人,各廷杖四十。
嘉靖帝在位四十五年(公元1522年~公元1566年),廷杖打死的朝士,是前代的好多倍啊。
(本篇结束)
明武宗、明世宗均有一次杖死十余人的记录:明代自创刑法之廷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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