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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一业应分离职能、资产界定确认欧拉图

2017-12-19 21:10阅读:
三供一业应分离职能、资产界定确认示意图解
“三供一业”应分离移交“职能”“资产”
确认、界定欧拉图

(一)编制背景
最近,各地同仁频繁的通过微信等方式,提问一些本不应是问题的问题,如:“我们企业坐落在家属区里的商服用房交不交?” “供水都交出去了,为什么厨房的水龙头维修自来水公司不管?等等。
此类问题足以说明:很多同仁对此次“分离移交”的核心内容(或称内涵)不是很清楚;对“职能”移交与“资产”移交的联系与区别说不清楚;对四项职能与相关资产的移交外延尚无能力准确界定;
故,具体实操时,对以下问题必然困惑!如:哪些是依政策,该交的?;哪些是可以协商实现,想交的?哪些是必须有条件移交的?哪些是坚决不能交的?
所以,我设计了这张“三供一业”分离中,职能与资产概念间,容易重叠、混淆的形式逻辑欧拉图。 三供一业应分离职能、资产界定确认欧拉图

注:后附此图第二次修改稿
(二)必要提示
1、这次移交的核心内容是“运行职能”;为把职能分离的彻底,衍生了相关资产的一并移交。
2、职能移交的外延是:全部家属住宅(区域)。涉及到移交的资产是:服务这些住宅(区域)的公共设施设备。
3、这张图的意义在于:
其一,当职能与职能、职能与资产在同一空间出现重叠时,如何依法依规准确界定。
其二,在此前提下,如何保证和实现企业意志;最大限度维护国企的合法利益。


(三)本图例证
1:关于家属区域内的公企房(见红、绿线,重叠部分)
三供一业应分离职能、资产界定确认欧拉图
如:企业权属,但坐落在家属区的商务酒店、招待所、单身公寓、职工培训机构、文化宫、幼儿园、老干部活动中心、退休职工活动室等等。
依政策,其职能不在这次“三供一业”移交之列。其资产也不能无偿划拨给任何接收方。
但是,如果企业有“搭车减负”的意向,以上单位的物管职能,可以通过协商方式,一并委托给家属区物管接收方(前提是该物管公司能够胜任,并接受委托)。
强调的是,这里的“资产”不能跟着物管“职能”走。除非经上级资产管理机构批准,且属于有偿置换式(如用于冲抵移交费用不足)。属于企业资产处置范畴。


2:“三公”与“一业”的行业区别(见红、黄线,没有重叠部分)
三供一业应分离职能、资产界定确认欧拉图
供电、供热、供水这三个行业,均以向家属区提供各自特定商品为特征,这就决定,他们的职能以及资产权属,到用户计量表就足以实现了销售。所以他们没有走进住宅室内服务责任。
物业管理不一样,它没有特定的物化商品可以提供,它的职能特质就是服务到终端,所以,住户进屋后的水电热故障,物业公司都要管(涉及到“三供”,部分是有偿维修)。


3:分离移交“职能”的含义
三供一业应分离职能、资产界定确认欧拉图 三供一业应分离职能、资产界定确认欧拉图

物业管理职能:保洁、保安、保值、家政服务。收取物管费。
“三供”职能:保证供应、质量达标、查表收费、事故抢修。


4:分离移交“资产”的含义
三供一业应分离职能、资产界定确认欧拉图
三供一业应分离职能、资产界定确认欧拉图
物业管理相关资产:1、按履行管理职能的总建筑面积为基数,提供的物管用房。2、家属区永久性民宅的未买断产权。3、提现物管职能的全部设施设备。4、生活区的土地使用权。5、应回归地方政府管理而尚未回归的部分市政设施(如路灯、消防设施、下水设施等)。
“三供”相关资产:1、家属区住户计量表前(按专业产品流向)运行中的全部管线、设施设备。2、设施运行和职能履行所必须的房屋。3、其它通过协商共识,提供的相关资产。
注:由于国发(201619号文要求,国企的这项工作,执行“各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故,各地具体细化的政策,会有些差异。


三供一业应分离职能、资产界定确认欧拉图

点击此处,可见:资产移交范围与种类
点击此处,可见: 物业分离模式选择图
点击此处,可见: 物业职能移交程序图
点击此处,可见: 物业资产移交程序图
点击此处,可见:《物业分离移交协议书》范本
点击此处,可见:三供一业应分离职能、资产界定确认欧拉图解
点击此处,可见博主:试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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