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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与纳税

2018-07-18 11:15阅读: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与纳税问题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与纳税问题


按:一个时期来,各地有不少“三供一业”移交方、接收方,乃至某些
地方政府部门,都曾提出过本项改革的各方如何纳税问题。甚至个别同志埋
怨,上级文件没有把本项改革的税收问题说清楚。
其实,不是上级文件没说清楚, 在“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这个范畴里,
本来是有章可循的,只是我们没有时间去学习、去研究。
而我这里要强调的是:“三供一业”的剥离,它不是企业行为,更不是
企业的经营行为,而是国家供给侧改革、资源配置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此定位,不但移交方没有纳税问题,接收方在资产权属更名、资产进
项......等一系列环节,国家也都有减免税的政策。
现将有关文件目录提供给各位同仁。(有些文件是“营改增”前颁布)
或许对大家有所帮助。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与纳税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与纳税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与纳税
点击可见:按国资委要求起草的《移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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