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一名新浪微博认证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在其微博替李天一律师辩护时表示,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言一出,立即引来网友热议。随即,针对网友质疑,易延友在其微博表示,关于最后一句,修正如下: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光明网》07月16日)

资料图:易延友

易延友微博截屏
面对“李天一强奸案”,清华大学教授称: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小,此言一出,舆论立刻发酵,引来网民的热议。笔者在此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妓女、陪酒女与其他公民一样,享有公民平等正当权利,享有不被侵害的正当权利。性权利是指人人享有的与性别有关的合法权利。其中包括性平等权、性教育权、性表达权、性保护权、性健康权、性拒绝权、性隐私权和性缓压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李天一强奸陪酒女,不能因为对方是陪酒女,就可以轻判,或判无罪。

资料图:易延友

易延友微博截屏
面对“李天一强奸案”,清华大学教授称: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小,此言一出,舆论立刻发酵,引来网民的热议。笔者在此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妓女、陪酒女与其他公民一样,享有公民平等正当权利,享有不被侵害的正当权利。性权利是指人人享有的与性别有关的合法权利。其中包括性平等权、性教育权、性表达权、性保护权、性健康权、性拒绝权、性隐私权和性缓压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李天一强奸陪酒女,不能因为对方是陪酒女,就可以轻判,或判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