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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回家发现留守妻子怀孕反映啥

2016-04-08 09:23阅读:
据安徽商报报道家住界首市沙北某村的李军在外辛辛苦苦打工,为了节省路费,两年多没有回家。而当他满怀期待回家过年时,却发现妻子王莉居然怀孕了。一气之下,李军向法院申请离婚。日前,界首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中国网04-08

据报载,李军于20112月经人介绍认识了邻村的王莉,两人于同年10月登记结婚,一年后生下一个白胖小子。为了让妻子、儿子过得更好,李军南下深圳到一家快递公司打工。李军节衣缩食,把积攒下的工资悉数寄回家中。李军在外一干就是两年多,2015年春节,李军还乡探视妻儿。回家的当晚,他发现妻子王莉连连作呕,疑似妊娠反映。在李军的多次追问下,王莉承认了在丈夫离家期间,由于耐不住寂寞曾与其初中同学刘强有过性行为,没想到竟怀孕了。李军要求王莉堕胎,但王莉断然拒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矛盾不断升级,李军诉至法院要求与妻子王莉离婚。
这是一起家庭悲剧,这起家庭悲剧告诉我们什么呢?笔者在此谈谈个的几点看法。
一、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看,这是女方的错误。丈夫在外打工,节衣缩食,把积攒下的工资悉数寄回家中,说明丈夫很顾家,女方出轨,是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也违背了我国《婚姻法》,女方的权益是
不应当受到保护的。
二、从人性的角度看,这是男方的疏忽。女性有被爱抚的需要,有欲望的需要,有被保护的需要,有陪伴的需要,女人的雪山和草地是需要心爱的人爱抚的,男子打工为省路费居然2年未回家,可以说,这位年轻的女子,正处于性欲的高峰期,两年居然没有被丈夫碰一下,怎奈得寂寞呢?从这个角度,男子认为满足了妻子的物质需要就是负起责任,他却忽视了女方情感的需要,这也是男方疏忽的行为。
笔者认为,中国留守妇女出轨现象已经屡见不鲜,这说明,单凭从道德和法律的角度对女方的约束,不一定有作用。最好的办法是能够在一起工作,在一起生活,至少要经常回家,如果确实不能经常回家,送上情趣用品也是应该的。满足妻妇欲望的需要,这是在外打工者时时也需要惦记的。
对于婚姻的维护,不能单从道德和法律的角度,对于爱的需要的满足,才是最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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