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校门能否为学生们早点打开?
南平小学生惨案发生至今已有些日子,媒体和公众似乎不再对它有所关注。与当初铺天盖地的事件新闻报道相比,现在基本上看不到它的后续新闻,媒体有关事件的最后报道是关于被害者家长想通过法律途径追求学校的管理责任。之后,就看不见什么新消息了。对于整个事件,我始终认为,凶犯固然是最直接的责任人,不管有何理由,也不能用如此残暴的手段去伤害那么多未成年人,他必须受到司法的严惩,包括承受死刑的最高处罚。然而,与此同时,我也认为学校、市教育局乃至国家教育部也应该对此承担一定的责任。为什么,小学的校门不能早点打开,让孩子们进校,只要早几分钟开门,或许就不会有如今这样悲惨的结局。
记得,当有家长和媒体质疑校方不早放学生进校,以至被凶犯有机可趁进而酿成惨祸之时。校方无奈表示这是教委的规定,他们也没有办法。当然要一所普通的小学去承担这般巨大的责任,有些事情或问题也不是他们所能解决,这一点我也能理解。不过,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而规定又是人制定,规定应该随着现实状况的改变而发生变化,不能死水一潭。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灵活运用而不能僵化保守。其实,说穿了,不让学生们早进学校,主要是那些教育者们担心学生一旦有事,家长会找学校和老师的麻烦,为了以防万一就来个一刀切,统一规定学生们只准早上7:30分以后才能入校。可学生们害怕迟到受罚,所以都是很早到校,出于安全考虑,学校理应机动应对这个问题。要么稍微提早一点时间放学生们进校,要么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真实现状,争取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而做出适当的调整。我想,中央政府提倡的“以人为本”中的“人”也应该包含学生吧?为学生们排忧解难也应该是符合“以人为本”的精神。
也有人担心,如果早放学生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