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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著作权保护

2019-12-27 23:24阅读:
谈谈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著作权保护
前一段时间,有同行告诉我,他学生的学位论文核心内容,被别人拿去发表了,这严重地影响到了他的毕业论文按期完成和答辩。
很多研究生以为,自己撰写的学位论文,是一个可以“自明”的事实。但一旦发生剽窃并抢先发表后,原创者要证明自己,实际上是一项非常艰难的工作。论文核心内容被剽窃,通常发生在文稿基本成型的时候。委托打印、征求意见、投寄稿件等各种环节都有可能遭遇“文贼”,现代电子通讯高度发达,也为“文贼”行窃提供了相当的便利。
我的年青时代,不敢说没有这么肆无忌惮的抄袭、剽窃现象,别人抄袭你发表的东西,也无法防范,但被人剽窃,却从未发生。同行交流,也很少会有防范之心。但这些年,学风之坏,令人吃惊。送来审读学位论文时,有时也有公然抄袭的,如不留神,就会以“优秀”通过。但要验证抄袭,对于审读者来说,同样是件非常痛苦的事情,诸位想想,以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查重”尚能通过的论文,要确认其抄袭,要花多少精力?而让一篇有抄袭嫌疑的论文在眼皮低下溜过,使“文贼”暗中窃笑,谁能心甘!
所谓抄袭、剽窃,是学术界对窃贼和强盗行为的“雅称”;还有一种是“作伪”,则是骗子行为的“雅称”。骗、偷、抢,换成“雅称”,便成了某些“文贼”胆敢坦然行之的“雅事”了。说穿了,作伪、抄袭、剽窃,就是科学界、学术界对于欺诈、抢劫和偷窃的“黑话”,与江湖黑话的功能没有什么区别!学术规范干脆明确规定,不许骗、不许偷、不许抢,还有几个研究生、教授敢做这样的事情?
现在的电子信息技术,对于学术界的“抢”(抄袭)虽然有“查重”的办法,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难免技穷,随着底库资料越来越多,查重的费用也水涨船高,大大增加了社会成本,而且有研究生用假电子文本蒙混过关,还增加了导师的责任。“作伪”在理工科实验数据图像方面较多,但是否够上故意欺诈,很难判定。最难办的还是偷窃(剽窃)别人的研究成果。别人的研究成果尚未发表,所以查重根本不可能发现;原封不动的剽窃,基本上
已经绝迹,但改头换面的情况,即使两个本子拿出来,有时也难判先后和谁剽窃谁。
在剽窃证据成立方面,文本的形成时间是最关键的证据,因此,研究生从论文准备时,就应该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1)开题报告,导师组通过之后,均需在纸质文本上签字,研究生院备案,这是有效证据之一。(2)每章初稿完成后,要作为单独文档上传云储存。请注意:不要认为电脑储存的日期可以作为成文证据(因为任何电脑的日期都是可以自我设定的),只有上传云储存的日期是由云储存管理方设定,其他人是无法改动的(各位对自己的云储存时间设定规则要验证一下,如果可以自己更改时间,请不要使用)。(3)投稿文章,除保存好投稿、收稿的记录文本(纸质的或电子图像的)外,一定要上传云储存。(4)整篇论文完成初稿后,有大的修改,均分别上传云储存(不要覆盖旧文档),用序号或日期标明先后秩序。这样,你的学位论文的完整形成过程就有了可靠的证据链,一旦发现别人抄袭嫌疑,你就可以提起控告,维护你的正当权益。而一旦你向法院提出正式控告,你的云储存的日期和文档本身,就是你作为原作者的可靠的有效的证据,一般剽窃者是无法拿出这样的完整证据链的。作好了这些前期准备工作之后,一旦发现被剽窃,要直接向研究生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法院提出控告,让抄袭者直接面对法庭为自己举证辩护。别去浪费时间向校学术委员会之类的非司法机构投诉,因为到论文初稿完成,留给研究生修改和答辩的时间大体上只有半年多时间,遇到被控方学校决定实质性介入调查,颇费时日,而且万一该校学术委员会出于各种原因作出否定剽窃的结论,控告方在法庭上就会比较被动。如果所有研究生在论文写作阶段都保留好论文形成过程的证据链,剽窃者就会望而却步,就像贼看见防盗窗后,便不敢翻墙入室了。
我的这些意见,还希望听到律师们的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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