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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杀妻案:为何成为非正义的“世纪审判”?

2017-07-21 22:30阅读:
721日报道,因为持械行劫而判囚33年的前美式足球明星辛普森,在服刑近9年后,于20日获准假释,最早于今年101日出狱。前美式足球明星辛普森,涉于1994年以冷血手法杀妻,案件轰动全球,被世界法学界称为“世纪审判”。(新浪721日)
辛普森杀妻案:为何成为非正义的“世纪审判”?
在球坛名利双收的辛普森,与律师团队经过连环抗辩后,成功脱罪,直到2011年受访时他承认杀妻,但强调是自卫杀人。辛普森曾拒绝自首,更与警方展开一场公路追逐战,最终被捕。在审讯期间,辛普森的代表律师尽全力为辛普森辩护,一一反驳检方指控,更呈上一件关键证物:声称是疑凶行凶时所戴的手套。辛普森在庭上试戴,结果尺寸不符,成为辛普森脱罪成功的重要依据。
辛普森杀妻案:为何成为非正义的“世纪审判”?

1994年前美式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杀妻一案成为当时美国最为轰动的事件。此案当时的审理一波三折,辛普森在用刀杀前妻及餐馆的侍应生郎·高曼两项一级谋杀罪的指控中,由于警方的几个重大失误导致有力证据的失效,以无罪获释,仅被民事判定为对两人的死亡负有责任。辛普森妻案也成为美国历史上疑罪从无的最大案件。
辛普森杀妻案:为何成为非正义的“世纪审判”?
可以看出,辛普森成功脱罪的重要依据在于所戴的手套,而手套只是一个物件而已,但在他的律师成功辩护下,戴不进的手套就成为了“疑罪从无”的切入点。应当说,辛普森的律师是成功的,因为他可以将貌似板上定钉的事打成一盘散沙,而对这盘散沙的复原,只有自己能做到,即使是对众多社会知名律师,他也能应对自如,而对于那些原告律师来说,对这一切则显得无能为力,最终,辛普森的律师以无缝对接的自圆其说成功完成了对辛普森的无罪辩护。
辛普森杀妻案:为何成为非正义的“世纪审判”?
此案从一开始,到最后认定辛普森无罪,这其间已经形成了数千页的双辩记录,无论从哪个单一的角度,其记录都可得出辛普森有罪的证明,但辛普森的律师却总能从全盘的宏大角度找出打乱有罪证明的理由,应当说,他确实棋高一筹,因为他扼守了一个所有问题的总出口:那就是“疑罪从无”的坚守。在这个过程中,对方律师总以各种方式试图将辛普森律师的辩护方向引入死胡同,但辛普森的律师从来就没有让对方律师成功,因为他知道,救辛普森的唯一方向就是“疑罪从无”。
然而,难道对方的律师就是白痴吗?其实,在这场“世纪审判”中出现的律师,都是世界顶级的大律师,而且都有着身经百战的成功经历,但他们为何没有驳倒辛普森的律师?原因是复杂的,但同时也是简单的。因为在美国的法律中,“疑罪从无”是一个至高无上的原则,不管旁观者有怎样的主观认知,最终都必须体现在完美闭合的自圆其说上。
而对方的那些大律师并没有做到这一点,确切地说,是因为他们每一次试图自圆其说都被辛普森的律师拦截于法律精神的隔墙外,那里是一片条文的沙漠,但却也是各自驰骋的绿洲,不过,这要看律师运用现有律条的水平,而对于辛普森的律师来说,无疑,他做到了。所以,是律条的沙漠给了辛普森无罪的契机。
但因此有人会问,难道美国的法律不是最完美的吗?不错,美国的法律相对比较完整,但却不是完美的。法律条文的多与少以入密集程度,与完美并无直接关系,而在人们心目中,法律条文越密集越好,但其实并不是这样。因为当所有的法律都密不透风时,它就成了一堵墙,而墙的存在并不是法律精神的归一,相反,墙的存在,只能使社会法治变成倒退,因为当一切都可以包罗万象的时候,那就是法律的死期,而随之而来的就是社会的专制,因为法律被教条了,而教条就是僵化腐朽的前期。
其实,法律没有完美的,有的只是在社会底线可以接受之下的博弈,也就是说,博弈才是法律最精彩的华章,而所有法律精神的归一,其实也只能在博弈中体现出来。而在诸多的博弈中,并不是正义就会必然取胜,这里而存着一些偶然,如一个越高能力的律师,他本来就是一种偶然,而这样越高能力的律师又因某种原因成为了辩护方律师,那当然也是一种偶然,但不管怎说,社会法治的进步一定会付出代价,甚至是反正义的代价,而这种矛盾本身也是一种最法律哲学所料到的,而且,在法理研究模型上,也是无法完全避免的现象,因此,“疑罪从无”也就成为了调和特别情况的上位原则,而这也是法律精神必须会付出的代价。
1995103日,美国西部时间上午10点,当辛普森案裁决即将宣布之时,整个美国一时陷入停顿。克林顿总统推开了军机国务;前国务卿贝克推迟了演讲;华尔街股市交易清淡;长途电话线路寂静无声。数千名警察全副武装,如临大敌,遍布洛杉矶市街头巷尾。CNN统计数字表明,大约有1亿4千万美国人收看或收听了“世纪审判”的最后裁决。陪审团裁决结果:辛普森无罪。
应当说,这是一起极为透明的裁决,双方都在公共平台上陈述的自己的理由,但法律就是法律,主观的东西再有理,但只要不能形成自圆其说的逻辑闭环,那就都不能被法庭认可,越是公正透明,就越会是这样。美国的法律虽然不完美,但他最终还是尊重了陪审团裁决结果。因此也可以说,辛普森杀妻案裁决结果是辛普森无罪,这是一种正义不得不做出的妥协,但这种妥协不会长期存在。
因为正义每一次不得不做出的妥协,其实都检视出现有法律存在的漏洞,而这样的漏洞并不是人为的产物,而是人类还无法达到先知先觉境界的必然代价。但法律与法治的每一次进步,都是以这种正义的损失为先导的。法律与法治,永远都不是先知先觉的产物,竟然在一定程度上可将法律制定的越前一些,但宏观上说,法律与法治会永远落后于未知的即将到来的现实博弈。因此,人类应当承认这样一个现实:那就是正义的来临并不总是那样必然,它一定会存在正义损失的情况。
而辛普森杀妻案被判无罪之所以成为了全世界法律学者心目中的“世纪审判”,其实就是因为在这个案件中人们看到了现有法律的不足,但更重要的是看到了人类预知能力的无奈。因此,对于这起“世纪审判”,就成了世界法律界学者研究的重要课题,它的意义不仅于百年之内,而在于未来的精神指向。
现年70岁的辛普森于2008年因持械行劫罪成,而被判囚33年。案情指出,辛普森于20079月与一群持枪友人,闯入拉斯维加斯一所赌场酒店,洗劫两名商人,抢去他们手中大批有其标志的纪念品。虽然1994年,辛普森在被控杀妻案中成功脱罪,但在冥冥中,因持械行劫罪成立,而被判囚33年,这也是一种正义的补偿,该来的事一定会来,这也是心理暗示多重作用的结果,而法理精神的存在,其中也有着人类心理暗示的正义作用力。
正如“墨菲定律”指出的那样:任何事都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所有的事都会比你预计的时间长;会出错的事总会出错;如果你担心某种情况发生,那么它就更有可能发生。而这也是一种人类心理暗示的科学结果,即,多行不义必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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