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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坠井儿童身亡:最终责任该谁负?不能是个糊涂账

2018-04-18 14:57阅读:
——治理枯井,应划清物权关系
17日下午四点左右,山东潍坊一名5岁男童不慎坠入100多米深的农田机井。目前孩子坠井已经超过13个小时,救援人员将在男童所处位置下方的井壁上开一个洞,然后将其救出。安丘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介绍,机井深度为100米左右,男童坠井后卡在距井口约6米的位置。最新消息是,坠井被救男童已经没有心跳和呼吸,家属悲痛欲绝。(新京报418日)
山东坠井儿童身亡:最终责任该谁负?不能是个糊涂账
山东潍坊发生的这起儿童坠井事故,对全国农村都应当是一个警醒。随着地下水位的不断降低,一些缺水地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机井越打越多,越打越深,同时,废弃的枯井也越来越多,并成了一种公害。
2016年,在河北保定蠡县也曾发生过同类事件,因而多地政府对枯井治理都发出过通告,虽然是亡羊
补牢,但却是紧急治理的重要举措,政府出人出力对枯井进行填埋加盖等处理,这是当务之急的需要,大得人心。
山东坠井儿童身亡:最终责任该谁负?不能是个糊涂账
然而,这却不一定是长久之计,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因为从根本上讲,农户打机井是一种生产经营行为,按照利益与义务的社会原则来说,谁受益就应当谁负责谁管理。当农户取得合法生产经营权的时候,也就意味着要承担其不可分割的社会义务与管理责任,而机井就打在农户经营的田里。
这时,机井就是一种农户的私有生产设施,物权当然就是自己的,完全可以不让别人用,这已经从法律层面确定了机井管理的责任归属。因而,按照利益与义务原则来说,所有的机井其实都有它的责任人,那就是与之对应的生产经营者。
山东坠井儿童身亡:最终责任该谁负?不能是个糊涂账
农户打井,已是生产经营必不可少的行为,从可以预见的情况来看,打井只会越来越多,而政府跟在后面负责埋井,显然不是管理之道。因为有些井现在枯了,但明年后年或在更长时间之后,可能就又有水了,政府凭什么就给人家埋井,再打井的钱政府出不出?
因此,对农村枯井的治理,还要归结到利益与义务的社会原则上来。从长期来看,政府并不应该总是跟着后面埋井,而是要从法律层面厘清责任归属,让责任落在生产经营者的头上,从社会管理上说,依法制定出这样的分界线,是政府职能的必须。(作者:CCTV《谈事说理》栏目评论员,CCTV发现之旅频道《文化大视野》栏目原执行制片人,CCTV《艺海》栏目原执行制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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