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老人在有生之年享有权益?这需要立法的完善
文/马进彪
2017年5月,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先锋村村组干部到80岁的贫困户张老太爷家走访时,发现其已死在家中。经当地公安机关查明,去世的张老太爷独自居住,去世前曾多次因病住院。当地的司法所、村委会等多次联系其四女一子共五名子女,但子女方均未有效履行赡养义务。平武县检察院随后提起公诉,5子女被判刑。(上游新闻9月17日)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从而可以看出,对张老太爷的赡养并不缺少法定的义务人,但现实情况说明,这些子女们总是找出各种借口,拒不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而此时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这次对张老太爷5子女给予
文/马进彪
2017年5月,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先锋村村组干部到80岁的贫困户张老太爷家走访时,发现其已死在家中。经当地公安机关查明,去世的张老太爷独自居住,去世前曾多次因病住院。当地的司法所、村委会等多次联系其四女一子共五名子女,但子女方均未有效履行赡养义务。平武县检察院随后提起公诉,5子女被判刑。(上游新闻9月17日)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从而可以看出,对张老太爷的赡养并不缺少法定的义务人,但现实情况说明,这些子女们总是找出各种借口,拒不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而此时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这次对张老太爷5子女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