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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交警不测酒:交警的“自由裁量权”咋这么大?

2020-07-27 18:22阅读:
——酒驾交警不测酒:官员与交警的“醉”与“醒”,为何说这位官员是“一半清醒一半醉”?监督制度体系化,亟待提高与完善
就网上流传的双方发生交通事故后“保定有人酒后驾车交警不测酒”相关视频,河北保定交警7月26日通报称,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李某某刑事立案,该案将于7月27日移送起诉。涉事人员李某某疑为保定市纪委正县级纪检员李晓峰,两个多小时后,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75毫克/100毫升。(新浪新闻7月26日)
酒驾交警不测酒:交警的“自由裁量权”咋这么大?

经测定,这位官员体内酒精含量为175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驾。而对他这样的身份来说,其实是“一半清醒一半醉”。因为酒后驾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显然,这是因为过量的酒精使他神志不清,进而判断失误,导致撞了他人的车,而这,就是这位官员的醉。
然而,从这位官员到交通队后的表现来看,却又是十分清醒的,他一句话都不多说,就在那耗时间。因为他这样的身份,最怕锤实醉驾,如果检测为醉驾的话,那么他将被追究刑责。
同时,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
处分条例》等规定,对于醉驾的党员干部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此外,对因醉酒驾驶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酒驾交警不测酒:交警的“自由裁量权”咋这么大?

因而,之所以这位官员在交通队里不多说一句话,只是在那耗时间,其实恰恰说明他是非常清醒的,甚至在醉驾方面还有着某种应对他人的经验。因为他清醒地知道,醉驾之后面临的将是怎样严重的后果。而对这位官员来说,醉驾就是他其仕途之路的终结者,最终,一切身份都会在醉驾的定性中归零。
醉驾猛于虎,社会每一个交通参与者,不管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时时刻刻都在被它的阴影笼罩着,每个社会成员都难以独善其身。尤其是在繁华路段和幼儿园、中小学学校、老年活动区附近,醉驾者由于神志不清,会在精神恍惚中给多人带来人身伤害,这很可怕。
然而,更可怕的是,个别交警居然把对疑似酒驾者的检测当成了可有可无的事,甚至,还可以把不检测当成某种人情送予疑似酒驾者,尤其是对那些有官员身份的疑似酒驾者,个别交警竟然心照不宣,心领神会,默契配合。
酒驾交警不测酒:交警的“自由裁量权”咋这么大?

在这件事中,个别交警无视刚性制度,竟然主动配合这位官员两个多小时不做酒检。从那位女事主公布的视频可以看到,她反复要求交警给这位官员做酒精检测,并一再质问那位交警为什么不给做。但那位交警与那位官员似乎有着同样老道的经验:不管你怎么质问,就是不答一句话。
显然,这位交警也是处在“一半清醒一半醉”的梦境中。所谓一半清醒,是他明白这位官员的身份,和在当地的影响力,而用手中的职权与这位官员做个交易,放他一马,或交个朋友,日后在有需要之时定会得到这位官员不一般的关照。而对于这种“职权期货”的交易,不用花自己一分钱,只需在自己的职权内网开一面,这样的生意经,精明。
而这位交警所谓的一半醉,是说他虽然没有喝酒,但是他的神志也出了问题,正所谓是酒不醉人人自醉,权不迷人人自迷。这位交警在权力的载体面前迷糊了,就想高攀一下,不过,对这位交警来说,当然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忽悠一下自己,让自己醉得的更深一些,将来的回报就会更大一些。而在另一个维度上,这又有点像众人皆醉我独醒,这样的醉,老道。
酒驾交警不测酒:交警的“自由裁量权”咋这么大?

然而,这位交警有这么大的自由裁量权,究竟是谁给的?显然,那是当地基层执法的监督层面出了问题。从常态执法来说,制度就是恒定的尺度,不管是谁,只要触犯了法规,那么执法者就应当严格执法,这不该存在丝毫的妥协和自由裁量。
因此,从“酒后驾车交警不测酒”事件可以看出,酒精检测在一些地方已经有发生动摇的迹象,这对公共安全极为不利,多年付出努力取得的成效,很可能瞬间归零。另一方面,这个事件更折射出一些执法部门制度建设的欠账,尤其是在监督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方面,还存在着不足,甚至是较大的漏洞。
因此将执法部门的各种制度建设与完善,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对全盘的监督才能发挥最大化的立体掌控力量,从而使一些执法者手中个人化的“自由裁量权”以难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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