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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不耐婚,而使出轨难免

2022-05-11 15:59阅读:
性不耐婚,而使出轨难免
以人类生存史看
外遇让婚无憾
性不耐婚,而使出轨难免
“我出轨了!”这是一位女粉在我微博私信中宣布的。我记得她:东北美眉,大学毕业后只身来南方发展,因为嫁了当地人,很快便结束了生存窘迫的漂泊。
看她晒的生活照,却倒不免有些失落:她老公又矮又丑,外形根本与她不搭。而她吐槽最多的,却是她和老公全家同住,婆家人全讲土话,完全把她置于局外。
她在家没有快乐,就与我探讨婚姻的意义。我怕产生误导,给了她英国思想家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的话:“婚姻是比两个伴侣的快乐更为重要的东西”。
为什么?罗素说得非常清楚:“婚姻是一种制度,这个制度通过生育这一事实,成为社会内部结构的一部分,它的社会价值远远超过夫妻之间的私人感情。”
然而她还是出轨了。但她坚定地告诉我,她绝对不会离婚,因为离了婚她
在当地就啥也不是。她只是对婚姻心有不甘,她只是不想让自己有太多的人生遗憾。
的确,婚姻从它一开始诞生,就承担着人类生存与繁衍的核心功能,也就因此而存在着性被婚姻垄断、压制甚至扭曲的矛盾。婚有性义务,却没有太多的性快乐。
正像婚姻史家爱德华·韦斯特马克(Edward A. Westermarck)所说:“婚姻不仅仅规定了男女之间的性交关系,它还是一种从各方面影响到双方财产权的经济制度。”
于是,作为财产经济制度,多数人虽然必须结婚,但又像英国社会学家杰弗瑞·威克斯(Jeffrey Weeks)所说:“婚姻是社会认可的形式,但却远远不是惟一的形式。”
所谓不是惟一?因为在婚姻冷酷无趣的财产关系中,“我们会想到性爱活动和想入非非的念头,想到亲昵和激情,想到情爱和快感。”所以,出轨在所难免。
事实上,前边跟我交流的那位女粉,结婚第一天就想出轨。她说:“我真是强迫自己接受他的,他根本不是我想要的那种性伴,他只是能给我性以外的一切。”
这就更如韦斯特马克所说:“性选择不仅受人之爱好所影响,而且还为人之厌恶所左右”,而“在被人们视为一种社会制度的婚姻中,后者的作用比前者更为明显。”
所以,当人们为了生存需求而不得不步入所谓的婚姻殿堂时,常常就因婚中人与性愿望不符,而埋下了婚后不忠的种子。性不耐婚,造就了性在婚外的拓展。
(文/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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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英]伯特兰·罗素:《性爱与婚姻(Marriage & Morals)》,文良文化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12月第1版第1次印刷,第81
[芬兰]E.A.韦斯特马克:《人类婚姻史》,李彬、李毅夫、欧阳觉亚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3月第1版第2次印刷,第35页、第543
[英]杰弗瑞·威克斯:《20世纪的性理论和性观念(Making Sexual History)》,宋文伟、侯萍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1月第1版第1次印刷,第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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