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住房消费领域的根本矛盾并不是低收入者居住问题
2007-08-16 13:27阅读:
一时间,舆论与媒体,包括专家及部分官员,均认为低收入者居住问题是高房价下住房消费的主要矛盾。似乎,国务院文件也明确了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制度化也印证了这些说法。其实不然。
一、从各城市住房贴补范围与力度分析
每个城市结合低保均确定了住房贴补的对象与力度即金额。但作为住房贴补对象的低收入人群,与享受低保的人群实际上是一致的。这就是说,国务院所提出的低收入人群与目前受保障的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户)存在本质差异,外延上前者包括了后者。
再看贴补的力度,对低保阶层的并非住房资助而是住房贴补。
这就产生一个矛盾:低收入者如何界定?
二、现实生活中低收入阶层中哪些进入了政府的法眼,哪些还徘徊在门外?
现实生活中进入了低收入阶层政府视野的,主要是土著居民中,三无人员,下岗人员,离退人员。他们是通过街道统计进入政府的法眼的。
实际上,还存在相当数量的国企或国企改造后的在岗职工,他们有稳定的工作但没有比较有质量的稳定收入,也没有过多的闲余时间,这些人除国家的社保由所在单位提供以外,除进入工资的部分房贴外,基本不具备购房条件。
户籍是制约低收入者判定的一个重要门槛。
一般大城市至少存在百分之三十的流动人口,这些流动人口中至少沉淀有百分之二十的常住居民,他们有进城的欲望但也属低收入阶层,因为其日常生活支出较之土著人为多。
三、住房消费领域的主要矛盾离不开住房消费的主要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