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新政降房价的可能非常小
2007-11-12 15:12阅读: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要想降房价,一是出卖人必须在约定时间受迫吐货,二是这部分吐货既有利可图又具备现实的消费需求。
再来看看新政下是否具备这些条件:
先看是否有利可图。
存量地项目肯定经得起规模降价,因为楼面成本是历史成本,而出卖价格中的楼面成本是重估后的重置成本,只要房市维持发展预期,地价不可盲目下跌,则存量地基础上的所有销售项目均可以降价销售。
还有部分是在新增用地项目上建设的,这部分往往渊源于高房价环境,楼面成本比较高,必须销个好价钱才能有好的赚头;如果这部分供应占市场中的主流,降价必然存在一定的抗性。在这种条件下,要想让其主动降价,必然依赖于其他条件的实现。
而房价总是由领跑者与跟跑者所追随形成。新增用地又由于较高的成本集中于大开发商及品牌房企,自然抗降能力非常强。
次看出卖人是否具备约定时间吐货的客观必然性。
以目前的房价与销售进度,每个项目完成百分之四十的销售率基本可以确保保本。而开盘期的管制缺陷,通过所谓运筹及全国范围的营销安排,加上投资流动,完成开盘即保本目标并不见难。
而从政府控制土地出让以及清理历史问题,触及到必须紧急吐货的,主要是中小型开发商以及有价无市的奢侈品;而这些产品又为这样一些项目所拥有的居多:一是中心地段的小型项目,带部分还建特色,完成保本销售只须利用好该地块周边消费者即可,而实际上部分本地投资者也会有少部分消费;另一部分源自规模产品或城郊环境优质的地区,他们一般为大型开发商所据有,并且背后或多或少有地下资金的支持,保本点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