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股份(600146)虚假陈述拟被处罚 律师征集投资者维权 (许峰律师团队)
2015-06-15 16:18阅读:
大元股份(600146)虚假陈述拟被处罚
律师征集投资者维权
(许峰律师团队)
2015年6月9日,大元股份(600146)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公司未披露子公司世峰公司与北方矿业的关联交易、未披露与京通海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等事项构成虚假陈述,证监会拟对公司予以警告并予以30万元行政处罚。
索赔条件:
许峰律师认为,在证监会对大元股份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后,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可参与索赔:
1、在2012年9月19日到2014年5月5日之间买入大元股份(600146),并且在2014年5月5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2、在2013年2月22日到2014年5月20日之间买入大元股份(600146),并且在2014年5月
(许峰律师团队)
2015年6月9日,大元股份(600146)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公司未披露子公司世峰公司与北方矿业的关联交易、未披露与京通海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等事项构成虚假陈述,证监会拟对公司予以警告并予以30万元行政处罚。
索赔条件:
许峰律师认为,在证监会对大元股份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后,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可参与索赔:
1、在2012年9月19日到2014年5月5日之间买入大元股份(600146),并且在2014年5月5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2、在2013年2月22日到2014年5月20日之间买入大元股份(600146),并且在2014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