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开征集南京医药(600713)股民进行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维权 (许峰律师团队)
2015-04-09 18:19阅读:
2014年3月20日,南京医药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未及时披露放弃盐都医药、南药国际优先增资权事项,未及时披露委托南药国际收购盐城恒健股权等事项被证监会认定信批违法而被处罚。
索赔条件:
许峰律师认为,在证监会对南京医药做出行政处罚后,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在2011年12月4日至2012年3月7日期间买入南京医药(600713),并在2012年3月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可提起此次索赔。
目前征集正在进行中。我们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事件起因:
盐都医药2010年净利润占南京医药净利润的74.5%,南药国际2010年净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