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鑫药业(002118)虚假陈述案再次获得法院受理
律师继续征集投资者维权(许峰律师团队)
2015年6月19日,许峰律师收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立案受理通知书,法院再次启动投资者诉紫鑫药业(002118)虚假陈述案立案程序,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可参与索赔。该案诉讼时效已不足8个月,目前案件仍在征集中。
2014年2月22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鑫药业”)发布公告称,2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24号)。紫鑫药业未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被证监会处罚。
索赔条件
许峰律师认为,在证监会对紫鑫药业(002118)行政处罚后,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在
2014年2月22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鑫药业”)发布公告称,2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24号)。紫鑫药业未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被证监会处罚。
索赔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