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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有余以奉天下”思想与平等追求

2020-06-22 08:42阅读:
老子“有余以奉天下”思想与平等追求
     刘在平
平等问题,是人类思想史上最引人瞩目、争论最为激烈持久的问题之一。古今中外的思想家,对于平等问题殚精竭虑,从各种不同的角度予以探讨,使关于平等的学说异彩纷呈。如果将目光瞄向道家哲学,会发现这里有着独树一帜的平等思想。与道家哲学中的其他思想资源一样,越是与现当代人类发展状况相联系,越是可以领略其珍贵的思想价值和深刻的启发意义。
首先需要高度概括地指出:道家哲学追求天道价值意义上的平等
  无论是西方的还是中国的哲学,都有思想家力图将平等问题的思考与本体论联系起来,从本体论当中寻求平等的依据。中国历史上,如果《礼记》确实反映了孔子思想的话,他在哲学上是接近、但未达到道本论的“天本论”,其关于理想社会的描述是其思想高度的典型代表:“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但孔子后来的论述却很难说同样出于“大道运行”的境界,但“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以及“博施济众”,“泛爱众”“均无贫”的主张,都长久地保持了影响力度。从墨子的“王道平平”,到清初唐子的“天地之道故平,平则万物各得其所”,都可以看到“道本论”的影子。同为儒家的孟子,虽然笃信并宣扬天命观,但他在哲学上其实是属于“心本论”的,他所说的“圣人
与我同”“尧舜与人同耳”、“人皆可以为尧舜”,,从人的本性的角度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明代李贽受佛学与王阳明心学的影响,也是从心本论来论述平等的:“天下宁有人外之佛,佛外之人乎”
西方哲学一般认为,平等是正义的核心概念,正义的实现,离不开平等的追求。例如,柏拉图对于自然意义上的平等是否认的,但在《理想国》中提出:社会中统治者、护国者和生产者这三个阶级应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工互助,同时各得其所,这样就是实现正义,但正因为需要所有的人都能够有自知之明、需要发挥自己的潜能,所以必须教育平等、男女平等。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平等思想的阐述相当系统,提出公民人格平等,并将平等作为衡量政体的标准之一。亚里士多德眼中的不正义也为两类:一是违法,一是不均,而公正则相应地就是守法和平等。作为正义的平等又分为“数量相等”和“比值相等”,前者指各人所得的均等;后者指根据各人价值不同而在分配上与之相称。我们可以将前者称为“均等的平等”;后者称为“对等的平等”。
一些古希腊的智者,比如安提丰、吕科弗隆、阿尔基达马等,以及后来斯多葛学派的代表人物,将有神论和自然法结合在一起,“按照自然法则,人类生而平等”(乌尔比安语)和人都是神的儿子,同样为平等思想的前提。比如法学家弗洛伦提努斯尖锐指出“一个人被迫成为另一个人财产”的奴隶法是同自然法背道而驰的。马尔库斯•奥勒留认为,我们不应该说“我是一个雅典人”或“我是一个罗马人”,而应该说“我是一个宇宙公民”。出于“宇宙公民”这样的理念,作为帝国皇帝的奥勒留,在其治下尝试赋予公民以同等地位。这种努力由于其后任的继承,大多数罗马行省的公民在公元前200年左右获得公民权。
中世纪以神学家面貌出现的哲学家们,将神创的平等看作“上帝的话语”,公平正义的绝对性与永恒性归结于上帝的神性,因而公平正义是超越人类俗世的价值理念。在奥古斯丁那里,公平正义与和平幸福一样,将在“上帝之城”中实现。自然法的思想、宇宙公民的思想、神创平等的思想,都是相当精湛的本体论思维,极大地提高了平等的价值地位。
启蒙思想家以“天赋人权”的思想论证自由与平等,在文艺复兴的基础上,从人性解放和人的价值的视角看待平等。格老秀斯将平等权解释为自然权利,霍布斯将自然状态的平等与自我存在意义上的自由结合起来,力图追求每个人都有平等的自由,人类在社会状态下的平等与人在自然状态下的平等是一致的。洛克进一步提出,平等状态就是自然状态,人们的自然权利来自于自然状态的平等,因而人类在社会生活中,只应当承认并维系经济领域的差序性,但必须争取政治领域的平等性。孟德斯鸠一面从权利的角度论证“民主的平等”;一面从权力的角度论证“共和的平等”。
如何看待启蒙思想家关于平等问题的思考呢?我们认为,无论是天赋人权,还是自然状态的平等,都更加突出了人的价值,这对于打破中世纪异化的宗教势力对人性的压抑、实现人的解放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从哲学上来看,神本论和人本论各有优劣,很难说谁更高一筹。况且,我们对文艺复兴当中人的价值升腾的思想解放,应该有一种重新的审视。文艺复兴之后,弘扬人的价值与尊严的价值观从开始的积极、进步的价值取向,逐渐向消极转化,甚至演进到后来人类以自我为中心。这说明哲学本体论上的探讨如果不能真正到位,归根结底一定会误导人类。而文艺复兴在思想领域中的局限性,充分体现了否定神本论哲学的两面性,也体现了西方哲学中自古以来“以人为本”的思想渊源。这一点,在中国早期思想传统中也有着相当厚重的基础。研究道家哲学颇有功力的白奚先生总结道:儒家的人类中心论突出地表现在“人者天地之心”、“惟人万物之灵”和“天地之性人为贵”三个命题上,从而确立了人贵于万物这一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观念。
正如白奚先生指出:“在先秦的各家学说中,惟独道家持有与众不同的看法。根据老子奠定的‘道’的理念,‘大道’对万物一视同仁;……儒道两家对于人在天地之间的不同定位,反映了中国古代哲学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的两种不同态度。”的确如此,先秦道家已经做到超越人的视角,超越人类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是将审视平等的思维提升到“天道”的高度——平等不仅是是天道的本质属性,而且是天道所所昭示的重要价值,在人类需要遵循的价值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我们来看道本论哲学基础上的平等思想: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道与万物的关系,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决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凌驾于万物之上。道,化育了万物;德,将道化育的功能畜留在事物之中。所以,道与德,是尊贵的。但是,这样的尊贵完全在于其品质的尊贵、其昭示的价值的尊贵。这样的尊贵,恰恰在于道与德“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与德,之所以赢得“万物尊道而贵德”,恰恰是因为其“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
如果我们将道本论的平等观与神本论比较一下,就会清楚地看到:上帝与天道虽然有许多共同之处,但区别非常明显:道,不仅没有人格化,神格化,而且决不高高在上,决不凌驾于世界,也决不将包括人在内的宇宙任何事物看成下属、臣民、儿子等等而进行指点与教诲。而是蕴含于、作用于、隐身于万物之中,无形无迹,恍兮惚兮,有无比巨大的化育之功而平淡无奇;有无比尊贵的品德却藏而不露。甚至“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因此,这是一种民主的平等,是一种谦逊的平等,是一种大智慧的平等。对待自然万象,人类实在需要如此的平等观,尤其是当代,更是需要以如此的平等观来纠正人类在自然面前的傲慢、自大与狂妄。而这样的平等观用于社会,就是一种尊重人民、敬畏人民、信赖人民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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