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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发明者是春秋齐国宰相管仲

2019-11-28 07:24阅读:
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发明者是春秋齐国宰相管仲
—— “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曹操为何至死不篡汉?(1
2019-11-28
建安元年春,汉献帝逃出洛阳,暂住安邑。当时曹操派遣曹洪前往迎接,中途遭遇董承和袁术的联兵阻拦,没能成功。七月,献帝逃回长安,曹操亲自率兵进入洛阳,拜见献帝,领司隶校尉,录尚书事。到了九月份,曹操把汉献帝迎回自己的老巢许昌。十月,上奏以袁绍为太尉,袁氏这下五世六公了。曹操自领大将军,封武平侯。如果把在汉献帝时,担任司空、丞相的履历也算上的话,曹操也是二世两公。当然,咱们没有义务给袁、曹两位修建家祠,不过咱们在这里插入一个话题,就是有关“挟天子以令诸侯”的问题。
挟天子以令诸侯,原本只是尊王室以抑制诸侯的等级规则,把这项政治等级“规则”拿来当成一种争斗策略,据说最早的发明者,是春秋时期齐桓公的宰相管仲。
管仲辅佐齐桓公,以周天子的名义,出师征讨不服的小诸侯国,因为名正言顺,经常会赢得其他一些诸侯国的协同参战。那时的周天子,虽然已经基本控制不住诸侯,可是诸侯还不敢公开反对他,他的习惯性的影响力还很大。管仲的做法,与后世的效法者也有极大的不同。管仲并没有把周天子“捆绑”在身边,威逼利诱他按照自己的意图发号施令,他只是打着周天子的旗号而已。各位可能会问:周天子要是不同意呢?管仲和齐桓公没有征询周天子的意见,只是拿出了当年周武王把齐国分封给姜子牙时,授命他可以征讨四方“不臣”的信物——一封曾经的王命书,相当于后世家天下的圣旨。(《春秋左氏传?6
?1僖公四年》)同时,管仲和齐桓公没想灭掉其他诸侯国,更没想要废掉周天子,自立为王。只是想让各个诸侯国,承认自己“武林盟主”的地位。而且管仲还带领这些小诸侯,“尊王攘夷”,去驱逐那些进入中原地区抢掠的周边少数部族的武装势力。管仲在这一点上,是有重要的历史功绩的,所以,尽管孔子批评管仲,说他局量小,涵容不够(“管仲之器小哉!”)但还是在《论语》中表扬他说:“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说是如果没有管仲,少数文化落后的部族,就可能统治华夏神州,中国的先进文化,就可能被彻底侵蚀掉。
踵接齐桓公之后,晋文公重耳,也曾上映过类似的“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历史影片。当年周襄王因为内讧,被迫逃离国都,晋文公赶紧前去“勤王”。把试图夺取王位的子带杀掉,帮助周襄王归国复辟,得到周王室的大力褒扬,同时也赢得了当时诸侯国的敬畏。晋文公后来又在城濮之战中,大败不可一世的楚国军队,践土会盟,暗示周襄王亲自前来祝贺。周天子无可奈何,只得前往,“见证”并“承认”了晋文公在诸侯国中的“霸主地位”。但是晋文公也没想威胁周襄王,更没有想着窃夺“他”的“天下”。
三国时代的“挟天子以令诸侯”,与春秋时期的做法,已经有了根本的差别。董卓和李傕、郭汜都曾控制过汉献帝,他们也是以汉献帝的名义发布命令,这也是“挟天子以令诸侯”。但是当时的“诸侯”们,只听有利于自己的号令,比如给自己加官进爵的朝廷之命,他们就信从,对自己不利的命令,他们便不再听命于朝廷。他们的理由,就是皇帝在别人手上控制着,发出来的号令,并不出于皇帝本人的真实意图。
陶谦占据徐州时,也曾想过以尊重王命的形式,赢得天下诸侯的“拥戴”。所以,三国时代的“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始作俑者,绝对不是曹操。
当汉献帝侥幸逃脱李傕、郭汜的魔爪之时,“天子蒙尘”,奔避流离,李傕、郭汜们想追回这只“病虎”,好拿着继续吓唬山林里的熊罴、财狼、狐兔等。韩暹、杨奉、董承等挟持汉献帝四处奔跑,也想利用这只“鱼鹰”,为自己捕捞点海鲜特产之类。韩暹、杨奉、董承等,既想自己控制汉献帝,又没有能力保障他的安全。在万般无奈的情形下,董承等才上奏献帝,说是要“请出”曹操,前来护驾。
正当汉献帝上天无路,入地无门,随时可能被李傕、郭汜抓回去“枪毙”之际,曹操亲帅大军前来,搭救了汉献帝。曹操率兵进入洛阳救驾,献帝“授予”他司隶校尉、领尚书事。之后,曹操把汉献帝带回了许都。历史上就把曹操的这个行为称作“挟天子以令诸侯”。这是汉献帝建安元年(196)年8月以后的事情。当然,曹操于建安元年初,就已经想要把汉献帝接到自己身边。当时曹操曾派曹洪率兵前往,遭到董承和袁术的堵截,没有成功。
而早在兴平二年(195)七月,袁绍的谋士沮授就曾经劝说袁绍,让他把天子接到自己身边,“今州城粗定,兵强士附,西迎大驾,即宫邺都,挟天子而令诸侯,蓄士马以讨不庭,谁能御之?”沮授已经先于曹操想到了这一点。可惜袁绍没有听从。袁绍没有听从的理由,是淳于琼和郭图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们的说法是:汉朝早就完蛋了,想要复兴它,难上加难不说,干嘛要复兴它?如今“英雄并起,各据州郡,连徒聚众,动有万计。正所谓‘秦失其鹿,先得者王。’”淳于琼又更加干脆地说:“今迎天子,动辄表闻,从之则权轻,违之则拒命。非计之善者也”,淳于琼认定,沮授所献,不是个好计策。
沮授坚持说:“今迎朝廷,于义为得,于时为宜。若不早定,必有先之者焉。”
其实沮授也没让他奉迎天子,复兴汉室。所谓“挟天子而令诸侯,蓄士马以讨不庭,谁能御之?”说得已经再明白不过了。但是袁绍衡量利害得失之后,采纳了淳于琼的说法。(《后汉书.袁绍传》)
而就在曹操准备迎接汉献帝的时候,曹操身边也有很多人表示不同意见,与淳于琼和郭图对袁绍的说法相差不多:“或以山东未平,韩暹、杨奉新将天子到洛阳,北连张杨,未可卒制。”意思是说:山东还没平定,天子来了也居住不安稳,而且韩暹、杨奉劫持天子到了洛阳,又联合北面的河内太守张杨,力量不小,恐怕最后治不服这些人。荀彧说了一番话,希望曹操坚定迎接汉献帝的信心。荀彧的说法跟袁绍的谋士沮授的想法不谋而合。
荀彧说:从前晋文公收留周襄王,诸侯都去拥护他。项羽杀了“义帝”,而汉高祖刘邦却打着给“义帝”发丧的旗号讨伐项羽,天下势力一时间都来支持刘邦。现如今天子蒙尘,将军首倡义兵,救助君王,这正是将军一贯的心思。抓住这个时机,“奉主上以从民望,大顺也;秉至公以服雄杰,大略也;扶弘义以致英俊,大德也。天下虽有逆节,必不能为累,明矣。”韩暹、杨奉岂敢阻拦!要是错过这个机会,四方之人都生出这份心思,再去谋划,就来不及了。
曹操听了荀彧的话后,坚定了自己的信念,终于把汉献帝迎接到了自己的身边。
当曹操和袁绍的时代,与齐桓公和晋文公的时代不同,“挟天子以令诸侯”,到底是利大还是弊多,已经成了一个非常严重的现实问题。
两边谋士的说法,比如沮授认为迎接汉献帝“于义为得。”荀彧说的“奉主上”、“秉至公”、“扶弘义”,至少还都把“义”字放在前面,袁绍不听沮授的建议,是因为在他心里没有义,只有利。算来算去,把汉献帝搁在身边“弊大于利”,于是就没有采纳沮授的建议。曹操不同于袁绍,曹操虽然也重视利,但却能被“义”所打动,说明曹公心中不仅有“利”,而且还有“义”,并且将“义”字看得很重。曹操懂得最长远的大“利”,都是从“义”中流出来的。为了维护“义”,眼前亏损点“利”,是值得的,也是划算的。袁绍只会算简单的加减法,曹操却善于进行综合运算。如果大家都在小学一年级,袁绍的成绩未必比曹操差。但是到了高年级,袁本初就越来越看不到曹孟德的项背了。人生的账目,比经济的账目,甚至数学的账目更难算。人生比经济和数学,高难得多得多。
“挟天子以令诸侯”,形式上要的只是一个“名”,或者名分,目的却是为了获利。是直接去抢夺从而获利,还是打出一个旗号去抢夺从而获利,或者更明白一点说,就是单纯求利还是先要名义,然后借助名义以求利?这需要选择,选择的前提是判断,不是价值判断,而是利益判断。
其实仅就名和利而论,已经够令人感到头痛的了。
在名和利之间做出选择,即使仅从纯粹的效益角度来考量,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经常听到有人说:名也是利,甚至名就是利。这种说法看似有道理,其实只是模糊的说法。名,虽然也是利,但却不是直接的利。名要想变成利,要有一个曲折、迂回的过程。经不起迂回,受不得曲折,名既换不来利,更变不成利。因为后来“名利”两字经常连在一起使用,使得很多人一眼看花了,就认定名和利是一回事了,这是个很大的错觉。
名有正,有不正。名正才能聚拢人心;名不正,就会惹人厌憎,甚至遭人讥讽、排斥。如果BA的嫡长子,他就有正当的理由和资格,继承A的爵位和遗产。C只是庶子,或者连庶子也不是,只是个私生子,那就没有资格去承袭A留下的爵禄和田产之类。这种资格和理由,就是由“嫡长子”这个“名”带来的特权,一种源自遗传的原始特权。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法律和道德都保护这种特权——由名所带来的利。私生子虽然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受到一定的法律保护,但那只是基本生存权的保护,而不是继承权的保障。尤其是在中国,古代和现代都一样,私生子基本没有继承权,而且还要倍受冷眼,饱尝恶语的中伤。
因此孔子才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孔子强调一定要先正名,就是因为名有正,有不正。名正了才方便去做事;名不正,就没有办法去做事。比如你是任课老师,你就可以给听课的学生布置作业;你不是任课老师,你就没有资格给学生布置作业。这就是名的重要性。只有学校才可以招收学生,不是学校不能随便招收学生。道理跟上面的是一样的。
这是简单层面上的名和利的关系,再往深了说一点,名有实,有虚。虚名虽然能够侥幸于一时,蒙骗愚众,得到一些当前的利益,但是终归不能长久。虚名被识破了以后,利益也就跟着终结了。实名虽然一时不能炫人眼目,短近之间,也未必能够获得很大的利益。但从长久看来,越发被人信重,利益也就滚滚不断,滔滔不绝了。
回到名本身就是利的话题,这个说法其实没有错,只是不像上面那样理解。真正合理的理解,应该是:最大的利益,其实就是经得住考验的长久的实名。只有正大的实名,才是长久的利益。当然,我在这里所说的利益,已经超越了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力,而是“可信性”。人们的真正信赖,那才是真正长盛不衰的威望,才是长增不减的利益。不懂这一点,只知道名就是利,不仅靠不住,而且没有更深远的意义。人生最大的利益,在于生命本身的信实与成长,大利是内在的充实与满足,不是外在的占有和挥霍。
虽然名就是利,但利却不是名。对于仅仅把物质资料当成活命“本钱”的普通生灵来讲,名似乎并没有多大意义,他们甚至可以不要名,只要利,用来活命就行了。但对于成就事业、展现力量、施展才华、实现抱负、体现生命价值的“大人物”而言,名比利实在重要的太多、太多。利,是一种获得;名,却是一种成就。获利,并不能增加生命的色彩;成就,却能使生命发出璀璨的光辉。不懂这一点,就无法真正理解孔子的“必也正名乎!”当然,孔子的正名,保障的不是个人的利益,而是天下国家之大利,民族文化之久利,这更是那些只知个人眼前利益的功利之徒们所无法理解的。(待续)
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发明者是春秋齐国宰相管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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