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出的十招遏抑楼市的措施中,有一招是把上届政府设想出来的置安心计划,由先出租再出售的方式,改为立即出售。
有人批评,这种做法是刻意与上届政府过不去,但我觉得有错就得改,上届做错了,没有理由一定要今届继续错下去。
置安心计划的安排非常复杂,而且已接近故弄玄虚。明明是政府出钱资助市民买楼,却硬说这钱不是政府出的,而是参与者所交的租金。为了能够自圆其说,政府要参与者先租用置安心计划的单位一段时间,待收了一段时间的租金以后,才把这些租金拿出来,让计划的参与者决定是否用这笔钱作买楼的首期。
表面上,这钱最初的确是来自计划参与者所交的租金;但政府却忘记了,这笔钱用作交租后已变成政府库房里的钱,已不再属于计划参与者了,一钱怎可以二用?在正常的情况下,业主是不会让租客可以把以前所交的租金,视作为买楼的首期的。政府之所以肯这样做,是因为当时政府还在坚持不想复建居屋,在概念上不想触犯政府不应资助市民置业的原则,所以才会这样巧立名目。
现在政府已决定复建居屋,理论上已不用避嫌,不用再假装没有用政府的钱来资助市民买楼。因此我亦觉得,横竖这钱都是公帑中拿出来的,与其要计划的参与者先租一段时间才买楼,那就不用做戏了,第一时间就减价卖楼算了。
这样做,政府可以省了很多行政上的麻烦,可以节省管理成本;而对于市民来说,他们参与这个计划的目标就是想买楼,现在可以提前买得到,当然不会反对。所以新政府的这项修订,大体获得市民的支持。
不过,我觉得新政府的修订仍不够彻底,应该把置安心计划,纳入居屋系统,而不是自搞另一套准则,造成概念上的混乱。现时,居屋申请者的入息上限是月入三万元,但置安心的入息上限却是月入四万元。为甚么一个社会需要有两套资助准则呢?大家
有人批评,这种做法是刻意与上届政府过不去,但我觉得有错就得改,上届做错了,没有理由一定要今届继续错下去。
置安心计划的安排非常复杂,而且已接近故弄玄虚。明明是政府出钱资助市民买楼,却硬说这钱不是政府出的,而是参与者所交的租金。为了能够自圆其说,政府要参与者先租用置安心计划的单位一段时间,待收了一段时间的租金以后,才把这些租金拿出来,让计划的参与者决定是否用这笔钱作买楼的首期。
表面上,这钱最初的确是来自计划参与者所交的租金;但政府却忘记了,这笔钱用作交租后已变成政府库房里的钱,已不再属于计划参与者了,一钱怎可以二用?在正常的情况下,业主是不会让租客可以把以前所交的租金,视作为买楼的首期的。政府之所以肯这样做,是因为当时政府还在坚持不想复建居屋,在概念上不想触犯政府不应资助市民置业的原则,所以才会这样巧立名目。
现在政府已决定复建居屋,理论上已不用避嫌,不用再假装没有用政府的钱来资助市民买楼。因此我亦觉得,横竖这钱都是公帑中拿出来的,与其要计划的参与者先租一段时间才买楼,那就不用做戏了,第一时间就减价卖楼算了。
这样做,政府可以省了很多行政上的麻烦,可以节省管理成本;而对于市民来说,他们参与这个计划的目标就是想买楼,现在可以提前买得到,当然不会反对。所以新政府的这项修订,大体获得市民的支持。
不过,我觉得新政府的修订仍不够彻底,应该把置安心计划,纳入居屋系统,而不是自搞另一套准则,造成概念上的混乱。现时,居屋申请者的入息上限是月入三万元,但置安心的入息上限却是月入四万元。为甚么一个社会需要有两套资助准则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