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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愈大 愈难见白头

2013-05-10 10:49阅读:1,312
中国有句谚语:「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这句话亦应现在明星式的巨企上。企业愈发展得大,业绩愈辉煌,产品/服务愈突出,社会愈关注,消费者愈狂热,愈快会从高位回落,而且不是慢慢回落,而是一落千丈,没法安享晚年。这是选择要成为明星式的大公司,成功后常需付出的代价。

以无线电话一行为例,刚开始时有Motorola,继而有Nokia,都各领风骚一段时间,但如今安在?起码已被现时得令的iPhoneSamsung远远抛离,而且很难看到有重新崛起的机会。至于iPhoneSamsung还能风骚多少年?我虽不懂算命,也直觉地意识到,他们能处高位的日子不会持久,这是选择走高科技路线的宿命,谁也改变不了。

如果你开一间传统的云吞面店,你的面做得好吃,受街坊欢迎;你赚到钱之后,又没有大志,没去搞连锁式经营,要把网络扩至全世界;而是把原先租的铺位买下来(买同区的其他铺位亦可
),然后把手技传给自己的长子,遗嘱规定,只此一家,不许开分店;那你做出来的牌子,或许还有机会跨代传承。但如果你选择走高科技路线,而且要发展成全球性的公司,那你成功后,公司可能不久后亦死在你自己手里。乔布斯逝世得早,叫人们还可以幻想,若是他未死,Samsung可能不会这么快就可以「蒲头」。

老子说:「壮则老」。壮大到一定的程度,老态就会出来。这个「一定的程度」何所指?就是香港人近期喜欢讲的「宇宙最强」,能做到天下最强已不容易,还要宇宙最强,这不是在找死?物极必反;一旦觉得最强,就会不可一世,就会因循成功的老路。即使有乔布斯那种不断创新,精益求精的心态,亦会耗尽上天赐予一个人的有限精力,提早去见上帝。

科技日新月异,而科技的知识领域已愈来愈大,愈来愈精专;一个有创意的人也只能在某个领域有突破,无法阻止其他人在其他领域有突破。自以为宇宙最强的公司,往往看不起别人的新发展,到感到压力时,已措手不及。

再者,先达至最强地位的机构,自己的强项就无可避免会暴露于世,让人学习,被人追赶,成为其他公司进一步提升的基础。此外,成了「宇宙最强」的公司之后,一定招人妒忌,惹来众多的挑战者,烦不胜烦,虽然挑战者一一被踢落擂台,亦耗费了自己不少精力,以至为新的强者容易有机可乘。明星企业的命运就一如世界拳王一样,不许人间见白头。拿到拳王宝座不久,就会被轰下台。

大公司做不成「宇宙最强」之后,很难选择做老二算了,甚至想以中小型公司的方式苟存性命也不容易。兵败如山倒,树倒猢狲散。大公司原先的架构与系统不可能适应中小型公司的运作需要。与其搞重整,不如搞二次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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