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商场上的朋友,对我倡议让员工分享纯利表示无法理解。他们觉得,我也是投资者,为何要把本来属于资方的利益分给劳方?劳方没有出资,不用承担亏损的风险,不配分享利润。再者,劳方已获发工资,已得到应有的报酬,没有理由拿完一次薪金,再分一次纯利。
首先,我并没有主张把所有的纯利都给劳方,我只是倡议三三三制——三分之一的纯利给劳方,三分之一给资方,三分之一拿来再发展。拿来再发展的部分,虽对劳方亦有利(增加了升职与赚到更多钱的机会),但拥有权仍是属于资方的。资方的拥有权,还包括一些无形的资产,如品牌与运作系统等。总得益可不只三分之二。纯利是需要透过员工的努力才能创造出来的,我主张分给他们的,实际上只是账面盈利的三分之一,一点不为过。
其实,从本质上来说,劳动是第一性的,人类的首笔资本,就是由劳动创造出来的。狩猎和采摘就是劳动,吃不完有剩,就成了资本,可作交换,换到其他人的劳动成果。这等如用资本可以购买劳动,之后才形成资本重于劳动的概念。但真正的情况,是劳动才能创造新价值,光有资本是只有「既有值」,没有「新创值」的。因此,我倡议的分法,已兼顾了双方利益。
再者,现时社会的分配方法已经百病丛生。贫富悬殊导致基层无力消费,以至生产力过剩,投资难有回报;而过剩的资金唯有到处流窜,造成金融动荡,经济无法持续发展。有人于是主张由政府抽重税作再次分配。廿一世纪资本论的作者皮克提就主张收
首先,我并没有主张把所有的纯利都给劳方,我只是倡议三三三制——三分之一的纯利给劳方,三分之一给资方,三分之一拿来再发展。拿来再发展的部分,虽对劳方亦有利(增加了升职与赚到更多钱的机会),但拥有权仍是属于资方的。资方的拥有权,还包括一些无形的资产,如品牌与运作系统等。总得益可不只三分之二。纯利是需要透过员工的努力才能创造出来的,我主张分给他们的,实际上只是账面盈利的三分之一,一点不为过。
其实,从本质上来说,劳动是第一性的,人类的首笔资本,就是由劳动创造出来的。狩猎和采摘就是劳动,吃不完有剩,就成了资本,可作交换,换到其他人的劳动成果。这等如用资本可以购买劳动,之后才形成资本重于劳动的概念。但真正的情况,是劳动才能创造新价值,光有资本是只有「既有值」,没有「新创值」的。因此,我倡议的分法,已兼顾了双方利益。
再者,现时社会的分配方法已经百病丛生。贫富悬殊导致基层无力消费,以至生产力过剩,投资难有回报;而过剩的资金唯有到处流窜,造成金融动荡,经济无法持续发展。有人于是主张由政府抽重税作再次分配。廿一世纪资本论的作者皮克提就主张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