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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大股东减持更大的风险是什么

2016-01-04 14:35阅读:3,949
清议:违规减持比减持更可怕

节前一直在和群友唠叨,需要对18日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禁令解禁对市场构成的影响加以警惕。理由有两个,一是减持禁令前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本公司股票是常态,憋了6个月,数量自然少不了;二是交易所有规定,定期报告披露前30个交易日大股东及董监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如果考虑到业绩预告、快报发布及年报股东大会表决等因素,不得买卖的期限应当更长。把这两个因素结合起来看,如果大股东及董监高想在未来5个月减持,那么,留给他们的时间并不宽裕,很有可能浓缩在18日之后的几周时间内,甚至更短。

今日两级熔断下的暴跌多少还是出乎预料。痛定思痛,仍需要对与此有关的问题加以思考。历史上因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而导致股票持续下行的例子不少,有些还发生在公司业绩快速上行阶段。例如海康威视。其股权结构的特点是,早在上市之前由外资股东龚虹嘉个人实施的内部人股权激励,诞生了两个名义持股人,即当时的杭州威讯和杭州康普,如今为新疆威讯和新疆康普,而实际持股人自始至终是以胡扬忠为首的公司高管。当时这两家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12.83%4.2
8%,加起来是海康威视的第三大股东。

2013年公司大比例转增股本后,按公司相连的两份年报所披露的股东持股数量推算,新疆威讯减持了9880万股,新疆康普减持了3216.25万股,合计1.31亿股(减持市值匡算在30亿元左右),占减持前持股数量的25%。这恰好等于该公司董监高之前承诺的每年减持比例上限。另据该公司2013年报提供的董监高持股变动数据,1010后,连同龚虹嘉在内,18位董监高这一年合计减持规模应当在2.14亿股(因未正式披露,确切数据外部人很难准确测算)。由于担心内部人第二年继续大比例减持,并担心公司业绩生变,机构投资者开始避而远之,海康威视随后人气大幅回落,股价一路下挫,到20147月初才打住。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董监高减持后两日内上市公司应当披露专项临时公告,包括减持数量、价格及相关信息,并且明确规定即便是由代持公司实施减持的,也在临时信息披露的范围之列。遗憾的是,胡扬忠等高管过去5年透过威讯和康普两家代持公司至少四次减持,但均未见海康威视董事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亦未见交易所下达违规整改通告。应当说,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看,这是一个比减持本身更严重的问题。

上市公司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市场现象。弄不好就会涉及公司治理,甚至令市场担心,这些大权在握的内部人还是不是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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