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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调控的华盛顿思维要不得

2016-06-15 22:13阅读:328
清议:房地产调控的华盛顿思维要不得
据报道,国务院新闻办今日举行吹风会,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介绍中国债务水平等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在发布会上,有记者问:最近湖北副省长提出一个观点,现在更应该担忧房价下跌,泡沫如何破裂后果很严重。前年开始很多学者包括一些地方官员也在担忧房地产泡沫,如果一旦破裂会诱发地方债的危机,包括现在感觉下行的风险越来越加大了。对此,李扬表示,这个问题必须统一考虑,单独看局部没有出路,但是如果放在总图景中,它的原因、它的出路肯定有。关于房地产泡沫的问题,尤其是二线以下城市的泡沫问题,李扬表示,这已是事实。中央的决策是去库存,去库存是从实体角度来说,金融角度来说就是去泡沫,这是必须的一个调整。他说,现在经常说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那么什么是实体经济、什么是金融?其实都没有很好的定义。美联储在危机过程中不断用一个定义,什么叫做实体部门,就是金融和房地产以外的部门就是实体部门。它把房地产放在和金融部门一样的位置。所以这个讨论就有问题,刚才说的那位官员的讨论就有问题,就金融讨论金融。他把房地产放在和金融一样的位置上,这实际上是金融部门,大宗商品实际上是金融部门,必须在正确的框架下分析问题,否则在金融部门的一个部门讨论它和那个部门的关系,肯定是方法论上有问题。

我想说的是,认识论比方法论重要一百倍。美国人说的一定对吗?毋庸置疑,房地产是第三产业,开发商确切地讲是以房屋为标的的中介服务提供商,库存的形成来自建筑业及其上游的供给,库存的消化来自于居民及法人单位对房屋的需求。它们显然都具有实体经济的属性。房屋是资本品,也恰恰是由于这一特殊的商品属性,决定了其供给与需求都必须借助于金融杠杆才能实现,但不能因为所涉及的贷款巨大而被赋予金融的属性。


即便是从金融的角度看,以增加需求侧贷款消化库存并连带地消化供给侧贷款,逻辑上不存在重大缺陷。进一
步说,需求侧金融风险更多的是由需求侧主体(主要是居民)承担的,而不是由银行承担的。以扩大需求实现房地产去库存是最好的化解金融机构债务风险的途径。请注意,所谓化解风险并不是消灭风险,而是将承担风险的主体由集中走向分散。难道不是吗?


还是求助于老祖宗吧!洪水的风险是可以有效化解的,大禹就是前无古人的成功实践者。但大禹的成功不是其父鲧采用的“堵”,而是“疏”。鲧的世界观是主体至上,或者说是人定胜天,所以他失败了。大禹的世界观是主体必须遵从客体,所以他成功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第一性的,认识论当然也是第一性的。


换个思路讲,所谓兵以弭兵,应用到当今化解中国债务风险上,就是以扩张需求侧贷款替代弱效的供给侧贷款。这当然必须进一步降息,并同时赋予更大的减租(土地出让金的性质是地租)减税力度。至于需求侧贷款风险如何消解,足够低的贷款利率无庸讳言,但说到底还是要靠增加居民收入(因为偿债能力最终取决于盈利能力),尽快把经济走向由“L”变成“V”。难道不是吗?


历史已证明“华盛顿共识”是行不通的。将房地产视同为金融的华盛顿思维也注定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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