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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的尴尬

2025-02-17 11:01阅读:
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已经在北京市落地多年,此举的初衷一是减少企业经营的额外负担与干扰。二是解决企业退休职工群体的多方面管理难题;但现状却是出现了一些尴尬,特别是在银行等金融单位更为明显。
由于阶段性的历史原因,相关企业会给与因办理退休、内退较早,导致内退期间及退休后收入相对较低的职工一些固定的生活补贴。针对这一情况,政府部门的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相关文件中,专门设有“过渡期”及“新老不同”的规定,即如果企业已经安排职工参加企业年金保险,那么过渡期(2022年)结束后才退休的员工,由于享受企业年金补贴时间较长、退休后的企业年金收入较高,就不应再享有这一部分生活补贴,企业也可因此减少这一部分的成本支出。对于在2022年之前办理退休的企业人员,其享有的各种补贴待遇延续不变。
但有的银行却没有执行这一规定,为了让2022年后办理退休的员工继续获得上述生活补贴,银行不设“过渡期”,并使用了内容一致的职工退休社会化待遇《承诺书》,从而让每个新退休的职工都能继续享受这一固定金额的福利。从职工享受福利的角度看,这样做对“过渡期”后才退休的职工是有利的;但对于2022年之前退休的职工来说,等于扩大了退休后的个人间收入差距,在没有新的补充性安排情况下,违反了政府缩小退休职工收入差距、减少企业负担的初衷。反而在退休职工群体中形成一种新的不和谐、不稳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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