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南开大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务条件的规定(教授副教授))

2014-12-19 21:02阅读:
南开大学外国语学院
副教授:4篇CSSCI(2篇德语语言文学核心)+主持一个省部级项目,低于南京大学要求,但是专著和非SSCI的外语论文不算数。
正教授:6篇CSSCI(1篇外国语言文学核心)+主持一个省部级项目,专著和非SSCI的外语论文不算数。
想做外语教师的看好了。。。
-----------------------------------
《南开大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务条件的规定》业经2012年2月22日第三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共印150份)
南开大学办公室 2012年2月23日印制 - 2 -
为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提升人才队伍水平,促进学科发展,规范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务条件,在《关于印发<南开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规定>的通知》(南发字〔2005〕149号)的基础上,整合近年来我校在教师评聘业务条件方面的有关规定,做如下归纳和调整:
一、副教授
1.对本学科具有比较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系统讲授过一门本科基础课(68学时以上)或者两门以上其他课程(一般授课34学时/课),教学效果好,教学评估结果为良好以上。
2.在本专业领域核心学术刊物上独撰或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4篇(含4篇)以上(CSSCI),其中理学类、工学类教师论文中至少2篇为SCI二区或者EI收录,人文社会科学类教师论文中至少2篇发表在本二级学科顶尖学术刊物。
3.此外还须具备下述条件中的任一项:
(1)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以上奖励一项(排名前二);或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励二项(排名第一)。
(2)主持一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二、副研究员- 3 -
1.具备本学科较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指导和组织课题组进行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创造性地进行研究工作,解决科研工作中较复杂或有较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或技术问题。
2.在本专业领域核心学术刊物上独撰或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
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理学类、工学类教师至少2篇论文为SCI二区或者EI收录,人文社会科学类教师至少2篇论文发表在本二级学科顶尖学术刊物。
3.此外还须具备下述条件中的任一项:
(1)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以上奖励一项(排名前三);或获得校级科研成果奖励二项(排名第一)。
(2)主持一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重大科研项目子项目的负责人;或在实验室建设、更新实验手段、改进实验方法等方面,提出具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报告;或在科研成果推广工作中成绩显著。
三、教授
1.对本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了解、掌握本学科前沿领域的发展状况。系统讲授过一门本科基础课(68学时以上)或两门以上其他课程(一般授课34学时/课),课程体系完整,教学资料完备,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已培养出高质量的硕士研究生,对非硕士点学科的教师应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
2.在本专业领域核心学术刊物上独撰或以通讯作者或第一- 4 -
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6篇(含6篇)以上(CSSCI),其中理学类、工学类教师论文中至少1篇为SCI一区收录、2篇为SCI二区或者EI收录,人文社会科学类教师论文中至少1篇发表在本一级学科顶尖学术刊物。
3.此外还须具备下述条件中的任一项:
(1)已指导10名以上研究生。
(2)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以上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以上(排名前二)。
(3)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二)或二、三等奖(排名第一)以上。
(4)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重大技术开发项目一项,并取得突出成果;或获得有较大学术价值或经济价值的专利。
四、研究员
1.对本学科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能根据国家和学科发展的需要组织领导本学科进行开创性的研究工作。已培养出高质量的硕士研究生和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2.在本专业领域核心学术刊物上独撰或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不少于8篇,其中理学类、工学类教师至少有1篇论文为SCI一区收录、2篇论文为SCI二区或者EI收录,人文社会科学类教师至少有1篇论文发表在本一级学科顶尖学术刊物。
3.此外还须具备下述条件中的任一项:- 5 -
(1)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重大技术开发项目一项,并取得突出成果;或获得有较大学术价值或经济价值的专利。
(2)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二)或二、三等奖(排名第一)以上。
五、附则
1.对长期担任基础课、公共课、实验课教学的教师,评聘时要重点考察其教学质量、教学效果,以及在教学改革、教学实验、教学研究方面的能力和成绩,科研方面的要求可酌情考虑。具体条件详见附件一。
2.对在工程技术、产品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研究成果有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教师,申请晋升高级职务达到以下条件可适当放宽前述论文要求。具体条件详见附件二。
3.以往关于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业务条件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4.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6 -
附件一:
达到以下教学业务条件要求,在职务晋升中可适当放宽对科研业务条件的限制。
一、申请者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任现职以来无教学事故;
2.任现职以来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272学时/学年(不得用科研工作量或者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替代);
3.近三年在核心刊物(CSSCI)上发表1篇及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
二、申请者任现职以来应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担任校级及校级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
2.担任校级及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3.指导本科生创新项目并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一等奖以上奖励;
4.指导本科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挑战杯(科技竞赛)等竞赛并获得省部级及省部级以上奖励;
5.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一等奖以上奖励;
6.担任校级及校级以上“质量工程”其他项目主要负责人。- 7 -
附件二:
对在科技推广和开发、产品研发、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研究成果有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教师,申请晋升高级职务达到以下条件两项可适当放宽前述论文要求:
一、自然科学类近五年科研经费达到1000万及100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近五年科研经费达到100万及100万元以上。科研经费以进入学校财务处管理为准,并在学校科学技术处或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备案。
二、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排名前三名,或二等奖排名前二名;或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排名前五名,或一等奖排名前三名,或二等奖排名前二名。获得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二名),或二等奖排名第一。
三、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技术3项以上,并通过成果转化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评审时需提供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书面评价意见)。
四、承接重要国际组织或中央、省部级党和政府委托进行的应用研究的教师,其书面咨询报告或调查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被采纳后,对实际部门管理或决策起到了重要咨询作用或产生重大社会效益(在评审时需提供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书面评价意见)。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