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份文件:2026年4月29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公告,就《深圳市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至5月30日。
看到这份《征求意见稿》,第一感觉是:深圳正在把非法集资的防范和处置,从“运动式”推向“制度化”。
国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2021年已经施行。根据《起草说明》的解释,深圳在此基础上出台实施细则,原因在于:深圳金融业态丰富、市场主体密集,非法集资呈现线上线下交织、跨区域流动、隐蔽性强等特点,《条例》部分条款较为原则,在基层职责、管辖边界、线索核查、出租屋管理等方面存在实操空白。
这份文件,就是在国家《条例》框架下,对这些“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作出细化规定。
看到这份《征求意见稿》,第一感觉是:深圳正在把非法集资的防范和处置,从“运动式”推向“制度化”。
国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2021年已经施行。根据《起草说明》的解释,深圳在此基础上出台实施细则,原因在于:深圳金融业态丰富、市场主体密集,非法集资呈现线上线下交织、跨区域流动、隐蔽性强等特点,《条例》部分条款较为原则,在基层职责、管辖边界、线索核查、出租屋管理等方面存在实操空白。
这份文件,就是在国家《条例》框架下,对这些“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作出细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