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电力股票索赔:信披违法拟受处罚 投资者索赔须知
2022年11月21日,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桂东电力或公司,证券代码:600310)发布公告称:“2022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桂处罚字〔2022〕4号)。桂东电力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桂东电力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1、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错报。我局认为,桂东电力的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我局拟决定:对桂东电力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80万元罚款。
2022年1月6日,桂东电力发布公告称,因公司2019年发生的多笔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导致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虚增,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被广西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2年11月21日,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桂东电力或公司,证券代码:600310)发布公告称:“2022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桂处罚字〔2022〕4号)。桂东电力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桂东电力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1、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错报。我局认为,桂东电力的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我局拟决定:对桂东电力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80万元罚款。
2022年1月6日,桂东电力发布公告称,因公司2019年发生的多笔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导致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虚增,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被广西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