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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特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胜诉判例,索赔倒计时!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2026-01-06 11:11阅读:
罗普特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胜诉判例索赔倒计时!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罗普特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胜诉判例,索赔倒计时!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2023年11月1日罗普特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罗普特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0年12月,罗普特就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等地3个项目与客户签订3份供货协议,金额合计241,763,705.71元。2021年,罗普特及全资子公司罗普特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就盐城市响水县6个项目以及贵州省都匀市项目与客户签订3份供货协议金额合计148,731,742.96 元。2020年、2021年,罗普特以发货经客户验收时点为标准,对前述项目进行了收入确认。事实上,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在罗普特确认收入时并未转移至客户。同时,除按照供货协议约定交付相关商品外,罗普特还须提供项目方案设计、组织项目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配套服务。
2020年、2021年,罗普特通过提前确认上述项目收入,虚增2020年利润总额146,115,311.45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81.21%;虚增2021年利润总额 20,747,357.66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41%;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 73,100,883.73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0.84%。我局决定罗普特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罗普特股票索赔案诉讼时效到期日20265月17日,受损投资者须抓紧诉讼。诉讼时效过期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罗普特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20214202023年5月17日期间买入罗普特股票,且在2023年5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
手机(微信号):13861226162;邮箱:1871281534@qq.com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2创意产业园B座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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