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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得润(得润电子)股票索赔:涉嫌信披违法拟受处罚,投资者索赔须知

2026-01-08 15:35阅读:
ST得润得润电子)股票索赔:涉嫌信披违法拟受处罚,投资者索赔须知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ST得润得润电子涉嫌信披违法拟受处罚,投资者索赔须知
2025年12月31日,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得润电子、ST得润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得润电子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2020年至2021年,因得润电子主要客户等经营困难,无法偿还欠款,致使公司现金流紧张,得润电子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裁邱建民通过自有资金、对外借款等方式,向得润电子客户、原子公司、设备供应商等提供资金支持,用于前述主体向得润电子归还历史欠款。
二、2022年6月,邱建民指使得润电子子公司以预付货款的形式,
间接向得润电子联营公司提供资金,用于到期归还得润电子的财务资助款。上述行为导致得润电子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我局拟决定得润电子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章祥兵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ST得润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2020827日至20231229日期间买入ST得润股票,且在202312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
手机(微信号):13861226162;邮箱:1871281534@qq.com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2创意产业园B座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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