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
影视作品发行收入结算分配表是收入分配的依据,当事人审核认可后盖章确认,投资收益即可按分配表结算。如果当事人对收入分配结算表盖章确认,此后又以欺诈或内容不实为由撤销,撤销主张能否得到支持?在何种情形下可被支持?

2021年1月25日,甲与乙签订《电视连续剧联合投资摄制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决定共同投资摄制的某电视剧。2021年6月30日,甲制作了《电视剧结算报表》,载明该剧成本、费用、收入和可分配收益,乙在该结算表上盖章确认。同时甲还制作了《发行收入分配表》,载明乙可分配的发行收入金额,乙在该分配表上盖章确认。此后,甲向乙结算该剧发行收入1787万元。收到该笔发行收入后,乙诉请撤销结算报表及发行收
影视作品发行收入结算分配表是收入分配的依据,当事人审核认可后盖章确认,投资收益即可按分配表结算。如果当事人对收入分配结算表盖章确认,此后又以欺诈或内容不实为由撤销,撤销主张能否得到支持?在何种情形下可被支持?
2021年1月25日,甲与乙签订《电视连续剧联合投资摄制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决定共同投资摄制的某电视剧。2021年6月30日,甲制作了《电视剧结算报表》,载明该剧成本、费用、收入和可分配收益,乙在该结算表上盖章确认。同时甲还制作了《发行收入分配表》,载明乙可分配的发行收入金额,乙在该分配表上盖章确认。此后,甲向乙结算该剧发行收入1787万元。收到该笔发行收入后,乙诉请撤销结算报表及发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