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
如果编剧既是公司的股东也是聘请的创作编剧,此时编剧具有两重身份: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有股权权益,承担股东义务;公司聘用的编剧,受公司委托创作剧本,双方之间具有委托创作合同关系。该两种关系是相互独立的法律关系。如果在同一份合同中约定,编剧从公司退出,不再担任股东,同时约定编剧向公司支付编剧聘用合同中的合同款,若公司未变更股权登记,编剧能否以此为由拒付合同款?

2021年1月23日,甲与乙签订《编剧聘用合同》,约定以乙享有著作权的长篇小说为蓝本,改编成电视剧文学剧本,稿酬为每集2万元,共计50万元。
2021年7月13日,甲和乙签订了《解除协议》,约定从即日起解除《编剧聘用合同》,一切相关合作全部终止;电视剧剧本成功售出后,乙支付甲40万元;乙在
如果编剧既是公司的股东也是聘请的创作编剧,此时编剧具有两重身份: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有股权权益,承担股东义务;公司聘用的编剧,受公司委托创作剧本,双方之间具有委托创作合同关系。该两种关系是相互独立的法律关系。如果在同一份合同中约定,编剧从公司退出,不再担任股东,同时约定编剧向公司支付编剧聘用合同中的合同款,若公司未变更股权登记,编剧能否以此为由拒付合同款?
2021年1月23日,甲与乙签订《编剧聘用合同》,约定以乙享有著作权的长篇小说为蓝本,改编成电视剧文学剧本,稿酬为每集2万元,共计50万元。
2021年7月13日,甲和乙签订了《解除协议》,约定从即日起解除《编剧聘用合同》,一切相关合作全部终止;电视剧剧本成功售出后,乙支付甲40万元;乙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