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
当事人对影片以确定期限内无风险固定回报的方式投资,同时又享有在影片盈利时一定比例的收益权。影片盈利以上映为前提,若固定回报的期限届满时影片未上映,是否影响固定回报权?
2021年3月2日,甲乙签订影片固定投资合同,第一条约定,乙按照投资款基数为准收取投资款利息12%为固定回报。第二条,甲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依照合同第一条返还乙全部投资款及支付对应的利息。第三条,乙回收方式为固定收益(固定投资加固定回报),如果本片收回成本并实现净利润后,根据票房最后利润总额,按照乙所占有整体项目5%份额的标准来计算其他收益。
签约后,影片虽拍摄完成但未获得公映许可证,未在2022年6月30日前上映,甲未向乙返还投资款并支付利息,其抗辩理由如下:合同约定的返还投资款及固定收益的时间实际上是双方约定的电影上映时间,双方原意是甲在电影上映并收回投资成本后,将甲的投资款及固定收益返还给乙
当事人对影片以确定期限内无风险固定回报的方式投资,同时又享有在影片盈利时一定比例的收益权。影片盈利以上映为前提,若固定回报的期限届满时影片未上映,是否影响固定回报权?
2021年3月2日,甲乙签订影片固定投资合同,第一条约定,乙按照投资款基数为准收取投资款利息12%为固定回报。第二条,甲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依照合同第一条返还乙全部投资款及支付对应的利息。第三条,乙回收方式为固定收益(固定投资加固定回报),如果本片收回成本并实现净利润后,根据票房最后利润总额,按照乙所占有整体项目5%份额的标准来计算其他收益。
签约后,影片虽拍摄完成但未获得公映许可证,未在2022年6月30日前上映,甲未向乙返还投资款并支付利息,其抗辩理由如下:合同约定的返还投资款及固定收益的时间实际上是双方约定的电影上映时间,双方原意是甲在电影上映并收回投资成本后,将甲的投资款及固定收益返还给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