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委托创作关系中,编剧为委托方提供智力劳动,劳动成果凝结为剧本成果。履行期间若编剧向委托方交付过剧本成果,说明编剧已经履行过合同,有权获得相应的酬金,但也存在合同解除时,编剧虽创作并交付剧本,但仍需退还已收取的全部酬金的情形。
2021年11月24日,甲与编剧乙签订《剧本委托修改合同》,甲委托乙对甲出品的电视剧剧本进行修改,酬金为150万元。关于剧本的修改及酬金支付进度,合同约定:1、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向乙支付酬金40万元整作为首期款。2、乙收到首期款项后立刻开始剧本第一阶段修改工作,并应当尽可能于30日内(预计为2021年12月21日以前)完成该片剧本第一集至第十集的修改稿呈交甲,甲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