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公司,影视合伙企业有何风险?
2023-07-12 10:09阅读:
【原创】文/汐溟
影视行业的经营者多设立公司,以公司形式从事相关业务。影视合伙企业数量远低于公司,以成立合伙企业的方式从事影视投资管理业务,相较于公司,有何风险?
案情
A系从事影视投资的合伙企业,甲乙丙系其普通合伙人。A与B签订影片联合投资合同,后因合同纠纷申请仲裁,仲裁裁决A应退还B影片投资款2000万元。裁决生效后,B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后发现A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遂作出终本裁定。B申请追加甲乙丙为仲裁裁决的被执行人。该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评析
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案件之外的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应当坚持法定原则,追加事由应严格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