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
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在一审期间未提出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的抗辩且提起反诉,二审期间提出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抗辩,能否被支持?
约定
甲与自然人乙签订美术师聘用合同,约定甲聘用乙为其投资拍摄的影片的美术师,酬金为30万元,分四期支付。乙酬金指定收款账户为丙公司账户。合同约定“乙方”为乙,但签署页“乙方”栏中乙签字,丙盖章。

履行
签约后,甲支付前3期酬金,因逾期未支付第4期酬金,乙提起诉讼,诉请甲支付第4期酬金。甲提起反诉,诉请解除合同。一审判决判令解除合同,甲支付第4期酬金。二审期间,甲提出乙并非合同当事人,合同当事人应为丙,故乙并非适格原告。
争议
合同纠纷案件中,甲并未在一审中提出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的抗辩,反而提起反诉,诉请解除合同,二审期间提出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的抗辩,抗辩理由能否成立?
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在一审期间未提出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的抗辩且提起反诉,二审期间提出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抗辩,能否被支持?
约定
甲与自然人乙签订美术师聘用合同,约定甲聘用乙为其投资拍摄的影片的美术师,酬金为30万元,分四期支付。乙酬金指定收款账户为丙公司账户。合同约定“乙方”为乙,但签署页“乙方”栏中乙签字,丙盖章。
履行
签约后,甲支付前3期酬金,因逾期未支付第4期酬金,乙提起诉讼,诉请甲支付第4期酬金。甲提起反诉,诉请解除合同。一审判决判令解除合同,甲支付第4期酬金。二审期间,甲提出乙并非合同当事人,合同当事人应为丙,故乙并非适格原告。
争议
合同纠纷案件中,甲并未在一审中提出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的抗辩,反而提起反诉,诉请解除合同,二审期间提出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的抗辩,抗辩理由能否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