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
当事人约定影片宣发费由一方垫付,同时约定宣发费系确定的金额。负责宣发的一方能否拒绝另一方的审查,直接将约定金额列为宣发成本?

约定
甲、乙签订影片联合投资合同,关于宣发,合同约定:甲负责影片的宣传与发行。双方确认,影片宣发费为500万元,由甲先行垫付,自发行收入中优先回收。如发行收入不足,由双方按出资比例分担亏损。对于宣发费的支出,乙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甲应在下映后6个月内,向乙出具宣发成本表,乙应在10日提出异议。甲应在5日内予以解释。乙不认可甲的解释,有权对宣发支出进行审计。

履行
影片下映后,甲逾期未向乙出具宣发成本表。乙催告后甲回复称合同约定的宣发费500万元是确定的费用金额,直接按该金额计算宣发支出。无需审计,也无向乙出具宣发成本表
当事人约定影片宣发费由一方垫付,同时约定宣发费系确定的金额。负责宣发的一方能否拒绝另一方的审查,直接将约定金额列为宣发成本?
约定
甲、乙签订影片联合投资合同,关于宣发,合同约定:甲负责影片的宣传与发行。双方确认,影片宣发费为500万元,由甲先行垫付,自发行收入中优先回收。如发行收入不足,由双方按出资比例分担亏损。对于宣发费的支出,乙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甲应在下映后6个月内,向乙出具宣发成本表,乙应在10日提出异议。甲应在5日内予以解释。乙不认可甲的解释,有权对宣发支出进行审计。
履行
影片下映后,甲逾期未向乙出具宣发成本表。乙催告后甲回复称合同约定的宣发费500万元是确定的费用金额,直接按该金额计算宣发支出。无需审计,也无向乙出具宣发成本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