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
当事人就同一影片项目签订两份合同,如一份为合作创作或联合出品合同,约定共同投资拍摄影片,另一份为影片制作合同,只约定影片的拍摄制作事宜。两份合同在形式上具有独立性,如何区分双方之间系附件关系?

约定
甲计划投资拍摄影片,完成影片剧本创作及备案后开始为影片融资。甲与丙签订影片联合投资合同,约定影片投资预算1亿元,丙投资1000万元,享有影片项目10%的投资份额及收益权。因继续融资受阻,无力自行解决资金问题,2024年2月,甲、乙签订《项目转让合同》和《影片制作合同》。《项目转让合同》约定甲将影片项目整体转让给乙,乙出资9000万元,享有90%的投资份额及收益权及影片90%的著作权。甲将备案权转让给乙。甲享有影片剧本著作权,影片的独家制作权,甲有权决定影片的制作内容,享有影片的定剪权。甲作为影片唯一的制作单位是《项目转让合同》签署及履行的前提,制作合同另行签署。
《影片制作合同》约定影片制作费分阶段支付的方式以及影片成果的交付进度,对甲独家制作权的内容予以确认等。
当事人就同一影片项目签订两份合同,如一份为合作创作或联合出品合同,约定共同投资拍摄影片,另一份为影片制作合同,只约定影片的拍摄制作事宜。两份合同在形式上具有独立性,如何区分双方之间系附件关系?
约定
甲计划投资拍摄影片,完成影片剧本创作及备案后开始为影片融资。甲与丙签订影片联合投资合同,约定影片投资预算1亿元,丙投资1000万元,享有影片项目10%的投资份额及收益权。因继续融资受阻,无力自行解决资金问题,2024年2月,甲、乙签订《项目转让合同》和《影片制作合同》。《项目转让合同》约定甲将影片项目整体转让给乙,乙出资9000万元,享有90%的投资份额及收益权及影片90%的著作权。甲将备案权转让给乙。甲享有影片剧本著作权,影片的独家制作权,甲有权决定影片的制作内容,享有影片的定剪权。甲作为影片唯一的制作单位是《项目转让合同》签署及履行的前提,制作合同另行签署。
《影片制作合同》约定影片制作费分阶段支付的方式以及影片成果的交付进度,对甲独家制作权的内容予以确认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