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
当事人合作制作动画电影,一方负责出资,另一方负责制作,约定制作进度与付款进度一致,但未约定制作进度的依据、标准。对制作进度产生争议时应如何衡量?
合同内容
2024年2月,甲、乙签订《影片联合出品合同》,约定双方合作制作动画电影,甲负责出资,乙负责制作,制作进度应与投资款支付进度一致。投资款1亿元,其用途应为影片制作费。投资款分四期支付。甲如迟延十日支付投资款,乙有权解除合同,已收投资款不予退还。合同未对制作进度作具体约定,未约定计算的标准或衡量的依据。

履行
甲支付前2期投资款合计6000万元,但乙未向甲交付制作成果。乙通知甲支付第三期投资款,甲要求乙提供已完成的制作成果,乙向甲交付后,甲认为其已支付60%的投资款,乙应完成影片60%的制作工作,但乙的制作进度远远低于其付款进度。乙的制作进度仅为30%,故其拒绝乙支付第三笔投资款的请求。
争议
乙主张,甲未按约支付第三期投资款,构成违约;甲主张,乙制作进度低于付款进度,其有权行使抗辩权,故不构成违约。
当事人合作制作动画电影,一方负责出资,另一方负责制作,约定制作进度与付款进度一致,但未约定制作进度的依据、标准。对制作进度产生争议时应如何衡量?
合同内容
2024年2月,甲、乙签订《影片联合出品合同》,约定双方合作制作动画电影,甲负责出资,乙负责制作,制作进度应与投资款支付进度一致。投资款1亿元,其用途应为影片制作费。投资款分四期支付。甲如迟延十日支付投资款,乙有权解除合同,已收投资款不予退还。合同未对制作进度作具体约定,未约定计算的标准或衡量的依据。
履行
甲支付前2期投资款合计6000万元,但乙未向甲交付制作成果。乙通知甲支付第三期投资款,甲要求乙提供已完成的制作成果,乙向甲交付后,甲认为其已支付60%的投资款,乙应完成影片60%的制作工作,但乙的制作进度远远低于其付款进度。乙的制作进度仅为30%,故其拒绝乙支付第三笔投资款的请求。
争议
乙主张,甲未按约支付第三期投资款,构成违约;甲主张,乙制作进度低于付款进度,其有权行使抗辩权,故不构成违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