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10月9日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王禹娇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李丽 刘莉 姚书琦
【《大企业税收评论》精选】在对纳税人申报的2017年度关联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的过程中,淄博市税务局主管税务人员发现某上市公司(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在关联交易中存在利润留存低税率公司,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一、案例基本情况
(一)母公司
该公司员工455余人,注册资本42044万元,2010年12月在深交所A股上市。公司产品包括装饰原纸、表层耐磨纸、无纺壁纸原纸三大系列500多个花色品种,产品出口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由终端客户直接向公司下订单,公司直接将货物发给客户并与其结算。该公司2014~2016年度经营收入分别为253504万元、234076万元、270230万元,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