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过庭《书谱》中那个字是“味”还是“昧”
近读孙过庭《书谱》,其中有这样的文字(第二篇起首):“余志学之年,留心翰墨,昧钟张之余烈,挹羲献之前规…”,我发现在将其译为白话文时,有的将文中那个“昧”照录,译文这样写:“我少年时读书,就留心学书法,体会钟繇和张芝的作品神采…”;而有的却将“昧”字译为“味”字,译文这样写:“我十五岁时便注意学习书法,品味学习钟繇、张芝的作品神采…”;一个是“体会”,一个是“品味”,好像没有大的区别,意思都能领会,这怕便是至今无人对其详解质疑的缘由。
但到底是“昧”还是“味”,我觉得不应似是而非,作为著名经典,还当厘清为好。上网查书法字典,检索草书“昧”,明确有注明孙过庭写的“昧”,其形态就是《书谱》中的 “昧”字,后又检索草书“味”,我吃惊,同样有注明孙过庭写的“味”,可字形与那个“昧”如出一辙。
按说,“昧”和“味”字形不同,字义迥异,怎能混为一体,或混为一谈。草书行笔是有严格规范的,不然便多有歧义,于是历来书法行笔遵循古人既成习惯和约定俗成,草书“口字旁”最简洁的写法即快速写成一前一后平行相连的两点即可,绝无第二点绕回口字中间的道理,作为目字旁或日字旁,第二笔一定要绕回口字中间,以代替目或日中的横画,这是草书法则,作为草书集大成者的孙过庭断然不会有“昧”、“味”不分之理。
那为啥有人会“昧”、“味”不分,将书谱中明确的“昧”译成“味”呢?我以为译者以为:味,有体会、研究、体味的含义,还有意趣、:趣味、兴味、意味的表述,于是,译者置其墨迹文字形态于不顾,擅自改变《书谱》文字,将“昧”解为“味”,自我“品味”起来。若不谈书法,其实“品味”也无何不可,孙过庭对他崇拜的
近读孙过庭《书谱》,其中有这样的文字(第二篇起首):“余志学之年,留心翰墨,昧钟张之余烈,挹羲献之前规…”,我发现在将其译为白话文时,有的将文中那个“昧”照录,译文这样写:“我少年时读书,就留心学书法,体会钟繇和张芝的作品神采…”;而有的却将“昧”字译为“味”字,译文这样写:“我十五岁时便注意学习书法,品味学习钟繇、张芝的作品神采…”;一个是“体会”,一个是“品味”,好像没有大的区别,意思都能领会,这怕便是至今无人对其详解质疑的缘由。
但到底是“昧”还是“味”,我觉得不应似是而非,作为著名经典,还当厘清为好。上网查书法字典,检索草书“昧”,明确有注明孙过庭写的“昧”,其形态就是《书谱》中的 “昧”字,后又检索草书“味”,我吃惊,同样有注明孙过庭写的“味”,可字形与那个“昧”如出一辙。
按说,“昧”和“味”字形不同,字义迥异,怎能混为一体,或混为一谈。草书行笔是有严格规范的,不然便多有歧义,于是历来书法行笔遵循古人既成习惯和约定俗成,草书“口字旁”最简洁的写法即快速写成一前一后平行相连的两点即可,绝无第二点绕回口字中间的道理,作为目字旁或日字旁,第二笔一定要绕回口字中间,以代替目或日中的横画,这是草书法则,作为草书集大成者的孙过庭断然不会有“昧”、“味”不分之理。
那为啥有人会“昧”、“味”不分,将书谱中明确的“昧”译成“味”呢?我以为译者以为:味,有体会、研究、体味的含义,还有意趣、:趣味、兴味、意味的表述,于是,译者置其墨迹文字形态于不顾,擅自改变《书谱》文字,将“昧”解为“味”,自我“品味”起来。若不谈书法,其实“品味”也无何不可,孙过庭对他崇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