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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结果是“双输”

2025-01-27 23:55阅读:
这个结果是“双输”

最近两只“眼”在网上火起来,一只是“金溪之眼”,一只是“海珠之言”。可谁也没想到,这两只眼并非是火眼金睛、见识卓越,而是指两个“钉子户”。
“金溪之眼”是‌江西金溪号称最强钉子户”的位于G206国道
改造工程中的一户人家不满政府征迁补偿条件而拒绝搬迁,导致政府不得不改道施工这户人家因此被包围在公路之中,形成了独特的金溪之眼”。
“海珠之眼”的海珠是指广州市境内的海珠涌大桥,这个大桥早已竣工通车,桥梁行驶至中部时同样需两侧绕行,正中央是一处小平房。据说屋主对政府部门提供的多套安置房源位置和朝向不满,故选择留守旧房。
现在这类事件颇多,网上经常有这样的信息,人们有点见怪不怪了。但我看着这些奇怪的照片,有点五味杂陈,觉得这事很不正常。原来只听说有的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较差,因为土地私有制,拆迁复杂,成本太高,拖累了路桥等主要交通设施的施工。这种情况在中国不断出现,令人有些不解。
有人以为这是社会进步、法治健全的结果。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拆迁要征求房主的意见,不能强拆,如果房主不同意只能协商,协商不成,也只好绕道或者不干。能不能诉诸法律呢?从这两个例子来看,不能;如果能的话,事主早就到法院起诉了。不诉诸法律的原因可能是没有相关法律,或者法院不受理,只能协商,协商不成,又要施工,于是绕道而行,就有了“金溪之眼”和“海珠之眼”。
早在中国大拆迁之初,确实比较粗放,政府说了算,对房主考虑的较少,各地因拆迁引发的群体事件较多。后来有了相关行政法规,要求必须与房主协商解决,不得强拆,这方面的群访事件骤然下降。但如果遇到上面两个房主,非要赌一把,或提出过高要价,不答应就不拆,政府又奈何不得,那只能绕道而行。但这绕道而行也不合情理,你将人家圈在其中,可能还要断水断电断通行,这也点过分了。
如果真没有这方面的法律的话,有关部门应该健全法律,补上这一课;如果有而不行,那就是不作为,故意赌气。我看“金溪之眼”和“海珠之眼”不作为和不作为的成分多一些。没有耐心做好工作,协商力度不够。确实有人不通情达理,想趁机捞一把大的,但毕竟是极少数。所以只能是“金溪之眼”眼,而非金溪之毛,如果下力量做工作,拔掉“钉子”并不难。
据说“金溪之眼”的房主已经后悔了,像赌博赌输了一样。可能“海珠之眼”的房主也后悔了,没想到政府不惯着,绕道而过,制造了两只眼。而且这两只眼,还成为“靓丽的风景线”,还引来不少网友参观打卡。人们对此嘲弄不止,这就是不知满足、要价过高的下场,人们当引以为前车之鉴。做事应该合乎情理、适可而止,不然后悔不及也。
可政府制造了两只眼,将两个房主困在其中,就赢了吗?我看是得不偿失。四百万没给,花两千万制造了一个奇葩景观,表面上看是房主赌输了,其实最大的输家是政府。不仅多花了钱,还制造了交通不便,可能还有点自鸣得意,觉得自己敢作敢为,对“刁民”不惯着,跟我斗,没你好!结果留下了两只眼,被“吉林一号高分卫星”拍下来,曝光于天下。难道好看吗?如果是自己掏钱,我看绝不会这样做,花公帑自然财大气粗。
这些做法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是在跟小民赌气,面对过高要价,一筹莫展,黔驴技穷,才有了这样的奇异景观。就算赢了,也胜之不武。
以前听说一个故事,某地政府拆迁时,遇到一“钉子户”,怎么协商也不行,哪怕断水断电,也丝毫不起作用。于是施工部门走“黑道”,花钱买通一小姐勾引房主,警察以嫖娼违法将房主收容教育半年,那个房主老实了,乖乖签字、同意拆迁。这绝对是个下三滥手段,但事办成了。举这个例子并不是想让“金溪之眼”和“海珠之眼”也照此行事,而是说政府工作不到位,还爱惜自己的羽毛,这才留下了这样的怪胎。
我看,房主赌输了,政府也赌输了,这个结果是“双输”,没有赢家。但房主赌输了情有可原,政府输了是丢人现眼。现在两只眼望着蓝天,弄得家喻户晓,人尽皆知,总不能怪“吉林一号高分卫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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