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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狱新语(明李清著)*承袭篇(之十)*抄灭事

2022-04-09 15:26阅读:
折狱新语(明 李清著)*承袭篇(之十*抄灭事
【原文】
审得已故林绍泰者,定海县人也。先因绍泰年暮无嗣,曾立侄化以嗣。然虽伤伯道之无胤,犹幸中郎之有传,其既爱女,并爱女夫,人情乎?则举八亩田契,而与女夫张礼收执。岂曰:“之其所爱而辟”乎?胡君化得陇望蜀,以抄控?夫所谓女婿外人,不得干预者,以黄口之呱呱终其亲子耳若侄为犹子,婿为半子,岂犹子遂为全子,而半子遂为非子也?瓜剖而豆分之,两子各执其半足矣。况膝下长绕,不作仗剑之离柩前絮诀,恍疑闻猿之断。故世之僻于爱女者,犹谓孝过亲子,况乎犹子不得比于亲子也。林君化应杖治之,以为欲而不知上之戒。其原田八亩,仍归张礼为业,父命也若君化而自命孝子乎?则当一依父命。
【注释】
(1)(yin印)——后代。《左传·隐公十八年》:“夫许,太岳之胤也。”
(2)犹幸中郎之有传——还幸的是蔡中郎无子而有女能传父业。
(3)之其所爱而辟——《礼记·大学》之:于。辟:僻
偏。这里指林绍泰偏爱女儿及子婿。
(4)黄口——雏鸟的口角嫩黄色,喻儿童。《淮南子·泛论训》:“古之伐国,不杀黄口。
(5)半子——女婿的别称。《旧唐书·回纥传》:“今为子婿,半子也。”
(6)瓜剖而豆分——鲍照《芜城赋》:“瓜剖而豆分。”原喻国土被分割。这里借喻把绍泰遗产分给女婿张礼和侄儿君化各得一半。
(7)膝下长绕——林的独生女儿长远地在父亲的周围不离。膝下,也称“膝前”谓儿女养在父母身边。
(8)不作仗剑之离—仗剑,即“拔剑。”离,指出门。是借义《汉魏乐府·东门行》:“拔剑东门去,舍中儿母牵衣啼”本指一个男子,因家穷困无衣食,要拔剑出外行劫。妻子劝他要念及下有小儿,不能出去干坏犯法。这里比喻林爱女儿,不忍相离的意思。
(9)柩前絮诀——柩,已盛尸体的棺材。《释名·释丧制》尸已在棺曰柩”。絮诀:连绵不断地诉哭永别。
(10)恍疑啼猿之断——恍忽疑是猿啼的肠断哀声。
(11)故世之僻于爱女——所以世上偏爱女儿的人还说“女儿能尽孝,要比亲子强得多”,何况侄子又不得比作亲子
(12)欲而不知止——贪得无厌,不知住手。止:停止“知止不殆”。
(13)父命也——《史记·伯夷叔齐列传》:伯夷,孤竹君长子。父死,遗命立叔齐,叔齐让兄,伯夷曰:“父命也。”指君化以侄遵从绍泰生前支配分产的嘱咐。按:古称亲侄为“犹子”,“比儿”,伯、叔父为“诸父”。本文内引的“父命”指绍泰;又以“孝子”指君化,当属根据此义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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