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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艺双馨”的明星还能找到吗?

2021-09-11 17:16阅读:
维舟
2021年无疑是娱乐圈名人出事的“大年”:一年刚过了三分之二,先是年初爆出郑爽“代孕弃养”的事,随后牵扯出华晨宇/张碧晨隐婚生女、赵丽颖/冯绍峰离婚、王思聪/孙一宁的感情纠纷,到7月由都美竹爆出更惊人的吴亦凡性侵丑闻,近期又有霍尊的前女友陈露指控他情感不忠及恐吓威胁、和钱枫涉嫌性侵事件。
像隐婚生女、离婚这些事还能在不触犯公众道德观的前提下,作为私人事务勉强过关,只是在舆论上热闹一阵。其他几件事都引发舆论的海啸,郑爽、霍尊的演艺生涯基本终结,最严重的吴亦凡则不仅被迫退圈,甚至都锒铛入狱。不仅如此,这种舆论的发酵往往使当事人在24小时内从天堂跌入地狱,“混娱乐圈”可能从未像现在这样成为如履薄冰的高风险行当。
虽然很多人都只是抱着“吃瓜”的心态,又或轻蔑地视之为“茶壶里的风波”,但如果只是把这些看作几个艺人的丑闻,那就错了。由这些事件所引爆的各方反应,可以说正是当下最具典型性的“社会戏剧”,生动地折射出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观、价值理念、舆论生态,乃至大众情绪。
▌一个演员的自我道德修养
在这些明星出事后,公众的反应基本上是道德化的,虽然“吃瓜”的不在少数,但更多时候是“舆论哗然”。这最具体地体现在事件引发的巨大声浪,除了社交网络上的传播和指责外,主流媒体再三痛斥明星“道德水准滑坡”,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不久前也发声重申:“演艺人员是社会文化价值观念传播的重要主体,社会公众对明星艺人的道德品质寄予更高要求。”
这并不只是空口喊喊而已。8月25日,在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的座谈会上,视协主席胡占凡明确表示:各个制作机构选演员,首先要从社会价值和社会责任角度来考虑,要看艺德和专业水平;要让全行业形成共识,失德失范必然意味着失信失势;让失德演员没有生存空间,彻底退出艺术舞台。
“失德”是有现实严重后果的,道德上的问题,会使当事人的演艺作品在网络上被下架,失去一系列商业代言,经济损失惨重,职业生涯基本结束。
想必也是因为近期这样的风波太多,日前80余位芒果台艺人更是集体签下《自觉践行崇德尚艺,努力做新时代文艺工作者承诺书》,承诺“坚决抵制违法失德劣行、恶劣粗质表演和歪曲事实恶意炒作。”这不仅是在回应主管部门和公众的道德要求,恐怕也有商业上的考虑。因为艺人的道德问题,对经纪公司而言似乎已成了投资上最不可
控的风险因素,甚至一夜之间赔个血本无归都不稀奇。
对演艺人员的道德要求,其实也不是新鲜事。为了不冒犯观众,1930年代好莱坞的电影公司也曾出于商业利益的目的,要求旗下艺人道德自律,例如不许离婚,即使大明星也只能在简朴的房间里拍摄,不可表现张扬浮华,毕竟在大萧条的年代,过分张扬浮华是不得人心的,违反这套道德准则者将被打入冷宫。
不过这大抵只是在特定年代的市场导向考虑。很多明星生活混乱、丑闻缠身,但却并不妨碍他们在银幕上光芒万丈。因主演《教父》闻名于世的马龙·白兰度就是一例,他被公认为一位伟大的演员,但很多人讽刺说,他的“伟大”仅限于在银幕上。现实中的他放浪形骸,有6个情人为他自杀,约有25个私生子(具体数目有争议),乃是个不折不扣的“渣男”,换作在国内,可能早就不知“社死”多少回了。
 马龙·白兰度一向以风流倜傥闻名。 © 豆瓣马龙·白兰度一向以风流倜傥闻名。 © 豆瓣
中国社会对艺人的道德要求之高,放眼全球来看,都是极为罕见的。这恐怕是因为中国人在潜意识里,将演艺明星看作是文化精英,进而也就不由分说让之承担起了道德表率之责——所谓“德艺双馨”,“德”还在“艺”之前。
虽然这根源于“文以载道”的儒家传统,进而扩展到有传播功能的非文学作品。但早先的通俗戏曲艺人,其实是根本不承担“教化”使命的。老北京曲艺最集中的天桥,在解放前老艺人的记忆中乃是“下九流”的所在;而上海的越剧起初也是草台班子,艺人往往是社会底层出身,和他们表演的内容一样“大俗”。直到近代启蒙运动兴起,知识分子才注意到通俗文艺对普通民众的巨大感召力。
在1949年后的文艺新正统下,以往受人鄙视的“下九流”翻身成了“文艺工作者”,传统的相声、大鼓词、戏曲,都经历了一个“本子净化”的过程,“俗”成了新的“雅”,“德艺双馨”也就成了对他们的基本要求。换言之,他们面对的并不只是来“找个乐子”的“观众”,而是有待教化的“民众”。
这一格局,在市场化的冲刷下逐渐坍塌。尤其是近十多年来,新的传播方式使网络流量成了明星商业价值的根本所在,没有流量几乎就等于永无出头之日,“德”和“艺”都可以往后放。渐渐地,演艺者的“德艺”不再双馨,有时甚至连“艺”都不重要了,可以不讲演技、没有唱功,只要有一群死忠粉,能不断收割他们的流量即可。这随之又形成了一种小生态:一个有流量的明星就是神,名利唾手可得,看上去可以为所欲为。
但这其实是一种错觉,这些名利,往往是建筑在流沙上的海市蜃楼,虽然“看上去很美”,它的地基却是流沙,随时可能坍塌。和其他人不同,他们没办法“闷声大发财”,因为演艺圈里,“不出名”就相当于社死;与此同时,他们的私生活和公共生活又无法分离,任何一点个人生活的八卦都会被放大给所有人看。在这样360度的审视下,很少有哪个人的道德行为是无懈可击的——何况那样一个人也会“没有话题”,还未必能红。
由于消费外貌是明星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年轻貌美”是他们的要素。剥去明星的光环,他们往往就是一些心智尚未成熟的年轻人,骤然面对那么大的名利,不免迷失。任何一个国家的娱乐界都不免让人感叹“贵圈真乱”,很大一个原因恐怕就在于很少有人能驾驭这些名利和欲望。国内有所不同的是:这并不是“只要不触犯法律就行”的某种个人生活方式,还牵涉到他们身为公共人物的道德职责。
“德艺双馨”的明星还能找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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