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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利益群体的政治分析

2023-04-20 15:29阅读: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社会日益复杂化。个人的利益走向多样化和多元化,具有共同利益的人群也越分越细。我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也发生了同样的利益聚合和利益分化现象。即使同一阶级内部,人们为保护微观上的共同利益,也结成了大大小小有组织的利益集团。现代化、社会动员都在刺激着集团意识和集团本身的强化,尤其是当他们和其他集团发生冲突时,会更加意识到自己是作为集团而存在,意识到他们相对于其他集团的利益和权利。
一、利益格局重心结构分裂和转移
改革开放前,我国的社会利益结构是建立在单一所有制的经济基础之上的。以公有制为重心的所有制结构和计划经济体制决定了以国家利益为主体的利益结构。在这种利益结构中,国家占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控制绝大部分社会资源;国家利益是各种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群体利益和个人利益被淹没在国家利益强大的光芒之中,根本没有多少发言权。同时所有制结构的单一和行政权力的扩大化更使整个社会呈现出整体性特征,利益结构所固有的多元化、流动性特点被人为地压制下来。这种整体性社会否认利益差别和利益矛盾、弱化利益群体的能动性,使作为利益主体的群体和个人失去了自我发展的向度,也使得整个社会的发展缺乏动力,停滞不前。
市场经济具有瓦解整体性社会,突出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的作用。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前提是假设人们的行为都是从个人的物质利益出发,并承认这种出发点的合理性。这就使得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有了超越于国家利益之上的观念基础。利益格局的重心就从这里发生了分裂和转移,原本以国家利益为绝对重心的局面正在被无数崛起中的个人和群体利益要求急不可待地打破和瓦解。另一方面,目前的经济体制是建立在土地使用权和部分生产资料归个人所有的基础之上的。市场经济强调独立的生产要素间的相互协作,促使拥有这些生产要素的个人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自觉自愿地分工和结合,而非象以往那样靠国家强制力硬性地捏合在一起。这就为全新意义上的利益群体的出现奠定了现实的物质基础。
二、群体间利益分化加剧日益凸显
在经济改革过程中,不但产生了新的利益群体,而且使新的群体内部、旧的群体内部、新
旧群体之间的差别和差距越来越大。这种差别和差距突出地体现在利益群体的经济地位、政治面貌、思想观念等各个方面。人们渐渐发现彼此间的陌生,他人都过着一种不被理解的生活。差别所带来的不仅仅是一种陌生感,更有利益竞争中的排他性。
过去,我们所强调的是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的融合以及个人之间、群体之间利益上的一致性。但当竞争机制被引入经济和社会领域,所有人都面临着对有限资源的竞逐时,一个群体、一个人利益的扩张在很多时候意味着其他群体、其他人利益的缩减。人们最容易在利益矛盾和利益纷争中明了自身的利益及与他人的不同。因而,这种利益竞争中的矛盾反过来又促使群体间物质和心理上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在这个意义上,从个人角度而言的利益聚合事实上也正是从国家角度而言的利益分化。
三、群体认同感和自我意识增强
人们因共同利益而走到一起是容易的,但这种结合是肤浅和不确定的,很少意味着共同的行动。群体的力量取决于其一致行动的能力,而一致行动的能力又取决于其自我意识觉醒的程度。利益意识的觉醒首先发端于个人利益的觉醒。从中国传统文化的“义利之辩”到新中国改革前的对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定位,我们会发现,对个人利益的压抑已成为一种历史悠远的习惯。这既是一元化、均质化利益结构的产物,更是政治宰制社会、社会政治化的必然结果。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失去了最大的动力。当“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破除“平均主义”成为既定的政策时,个人利益的觉醒及随之而来的结构性变化就是不可避免的了。这一过程从原来利益结构的边缘向中心逐次推进,最终改变了整个利益结构。随着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原利益结构中心层次的人群开始承认个人利益的合理性并且更加积极地追逐起个人利益来了。直至个人利益被社会所普遍承认和追求,甚至出现“利益饥渴”现象。
与个人利益同时觉醒的还有小团体利益的觉醒,在利益格局的转换中,由于利益单元的个体化,个人所在的单位对于每个人的利益至关重要,个人的收入、住房、待遇,甚至社会地位都与单位相关联,这样就形成了以单位为独立单元的小型团体。中国人的“单位情结”事实上源于物质利益上的关联。这使得小团体的牟利行为成为中国社会最普遍的现象。有时甚至有以牺牲社会整体利益,谋求本单位利益最大化的情况出现。
如果把利益意识觉醒的眼光投向更宏观的层面,我们会发现,不仅仅是个人利益的意识、小团体的意识,甚至行业意识、社团意识、地域意识、阶层意识等等,都在深刻的觉醒过程当中。群体意识的觉醒无疑会增加群体行为的自觉性,观念的力量迟早会转化为行动的能力。
四、代表利益群体的组织生成和发展
在一个社会政治化程度很高的国家里,利益群体维护自身的利益、乃至想要有所作为,都不得不极力参与政治体系,或对其发生影响。市民社会和利益群体必须被组织起来才能发挥政治上的影响和作用,一盘散沙或没有代表性组织的利益群体在政治上的发言权是要大打折扣的。群众自治性组织的迅速成长表明了社会对自我管理的强烈需求与渴望,以及实际社会自治程度的提高。从长远来看,社会的自我管理是一种大势所趋。在一个复杂性程度很高全面流动和开放的现代化社会里,单靠国家、政府是无能为力的,甚至主要靠政府也是不可能的。只能依靠社会自己管理自己。另一方面,在社会能够自主、自我管理的前提下才谈得上社会对政治的民主参与。群众性团体承担的正是这样一个任务。
当然,在完全的自由结社尚不为法律和民情所容纳的时代,这些代表各利益群体的群众性组织,其作用和影响——特别是在政治上的影响——是不能与西方社会的利益集团同日而语的。但无论如何,有开端就会有发展,群众性组织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是谁也不能否认的。
当前,中国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正是社会利益结构的转型已使政治上层建筑的基础发生了转变推动的。如今的中国社会已具备了以社会制衡权力、以社会促进民主的一系列条件。同时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也要求政治体制上相应的调整,从而对我国的政治发展也提出了内在要求。变革社会中的动力或压力主要来自正处于重新分化组合中的利益群体。利益群体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期间的产物,代表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方向。它的出现,有利于带动传统社会的其他方面(包括政治体制)共赴现代化进程。利益群体的成长提出了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并在实践中为其提供了发展的动力。利益群体的成长使整个社会被组织起来,形成“大社会、小政府”的格局,对原来政治体制所赖以存在社会土壤有着巨大而深刻的改造作用。处在发展进程中的利益群体要求更多参政议政的机会,这个问题处理得好,会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更多的实质性内容,并建立在更广泛的支撑体系之上。利益群体自我意识的增强一方面使社会政治观念走向多元化,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在政治生活中确立现代政治观念。另一方面,利益群体在转型期内的活动也包含着不少消极因素,对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本身具有负效应。主要表现在不规范参政影响政治运行机制。即新生利益群体为求得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在政策实施过程中采取促进、阻挠或扭曲等方式,使政治行为的后果有利于自己,影响政治体制的正常运作;利益分配不均影响政治稳定,社会以利益群体为单位的分化,导致利益的多元化分配模式,这是造成各群体利益分配上差距拉大的最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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