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星期3是院长接待日,我再次到安阳县法院向郭万兴院长递交了控告材料如下: 控告材料
控告人:苗长燕、安阳市文峰区高新园许吴村村民,电话158 3727 6639。
控告事项:我怀疑景瑞红、张晓亮审案受贿,我怀疑处理涉诉信访人员李文涛、杜文君、王宝宏,不履行法定职责,玩忽职守、涉嫌职务犯,要求院长和监察室立案调查,依法给出释法说理的书面解释。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据国家政法委、最高检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执行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安阳县法院审案故意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判决违反法定程序规定做了枉法裁判。不谈拆迁行为补偿的多与少,有证据证明开发区签字给我3家1334910.66元补偿款被转走侵占后给了409326元,无凭无据判我家得到足额补偿,签字给的给的我3家4套安置房只得到1套没给够我家,法官替被告做假证不判给安置房,也不判被告退还建新村所扣的费用,判案失去公平公正的原则,损害了群众的合法利用,庭长张晓亮审理省高院(2019)豫行申1645
控告人:苗长燕、安阳市文峰区高新园许吴村村民,电话158 3727 6639。
控告事项:我怀疑景瑞红、张晓亮审案受贿,我怀疑处理涉诉信访人员李文涛、杜文君、王宝宏,不履行法定职责,玩忽职守、涉嫌职务犯,要求院长和监察室立案调查,依法给出释法说理的书面解释。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据国家政法委、最高检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执行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安阳县法院审案故意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判决违反法定程序规定做了枉法裁判。不谈拆迁行为补偿的多与少,有证据证明开发区签字给我3家1334910.66元补偿款被转走侵占后给了409326元,无凭无据判我家得到足额补偿,签字给的给的我3家4套安置房只得到1套没给够我家,法官替被告做假证不判给安置房,也不判被告退还建新村所扣的费用,判案失去公平公正的原则,损害了群众的合法利用,庭长张晓亮审理省高院(2019)豫行申16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