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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wenxinchaiqian.com/zhengdi/anli/huanan/5522.html
来硕征地拆迁成功案例系列之十六(广西玉林·征地):未履行征地补偿标准协调职责,市政府不作为被确认违法
【事实概要】
2016年11月18日,庞先生等29人的承包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因对征地补偿标准存在异议,庞先生等人于2018年7月19日向玉林市政府提出协调申请,玉林市政府将协调申请以信访程序交由信访部门处理。
庞先生等人不服信访部门答复,遂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广西区政府)申请对案涉征地补偿争议予以裁决,后又对广西区政府的答复提起诉讼。玉林拆迁律师 法院认定玉林市政府未履行协调职责。
2020年6月,庞先生等人再次申请玉林市政府履行协调职责,却仍被转至信访部门处理。
【办案掠影】
来硕律师认为,玉林市政府两次将庞先生等人的协调申请转至信访部门处理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属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玉林市人民政府在收到庞先生等人的协调申请后,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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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硕征地拆迁成功案例系列之十六(广西玉林·征地):未履行征地补偿标准协调职责,市政府不作为被确认违法
【事实概要】
2016年11月18日,庞先生等29人的承包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因对征地补偿标准存在异议,庞先生等人于2018年7月19日向玉林市政府提出协调申请,玉林市政府将协调申请以信访程序交由信访部门处理。
庞先生等人不服信访部门答复,遂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广西区政府)申请对案涉征地补偿争议予以裁决,后又对广西区政府的答复提起诉讼。玉林拆迁律师
2020年6月,庞先生等人再次申请玉林市政府履行协调职责,却仍被转至信访部门处理。
【办案掠影】
来硕律师认为,玉林市政府两次将庞先生等人的协调申请转至信访部门处理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属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玉林市人民政府在收到庞先生等人的协调申请后,仅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