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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活动的通知

2017-01-20 07:01阅读:
关于在全市开展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济宁高新区、太白湖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文教处,市直各学校:
为了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提升全市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在全市学前教育、中小学、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中开展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赛范围
全市学前教育、中小学、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在职一线教师
二、比赛办法
按照“人人大练基本功, 层层进行教学基本功比赛”的要求,采用层层评选、逐级推荐、统一评定的办法。2017年上半年进行校级、乡镇级、县级教学基本功比赛,10月—11月进行市级比赛。
参加市级教学基本功比赛的教师,必须是经过逐级比赛推荐上来的县市区(市属学校)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获得者;40周岁以下,三年以上教龄。
三、比赛内容
(一)教学基本理论:主要指课程改革基本理论,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及其在实际教学中的应用。
(二)教学基本素养:主要指任教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对教材的分析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能力、板书板图能力、实验操作技能等。
(三)教学实施能力:主要指根据学科核心素养,运用教学设计的基本原理,在正确解读教材、分析教学对象的基础上,
确定教学目标,构思教学环节,设计教学方法等。
以上内容主要通过说课、答辩、演讲、作文、实验操作、教学设计、多媒体演示等形式进行考核。
各学科比赛的具体内容、比赛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
各县市区教研室(市直学校)要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于2017630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申报表(加盖各级公章,连同电子稿)各一份,报济宁市教科院管理部,联系电话:2269706,邮箱:jysglk3056 @163.com。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五、评比表彰
根据比赛成绩, 评出市级教学基本功比赛一、二、三等奖, 颁发证书并行文表彰。
附件:1.济宁市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名额分配表
2.济宁市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参评教师推荐表
3.济宁市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申报表

一七年一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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